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法治 > 依法治教 
闵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8日
  • 索引号:SY180000540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4-27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1〕55号
  • 发布日期:2021-04-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中小学、中职校、幼儿园(含民办):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精神,市教委于2017年启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先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71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203号)等,推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沪教委法〔2021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总结、提炼和宣传本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的先进经验,形成并扩大本市依法治校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效应,市教委组织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成果征集活动,现将相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  征集对象

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二、  征集要求

围绕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所取得成就、成绩、成效,以案例、故事、微视频等成果形式展现本市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示范性。成果作品能体现依法治校的现象和本质、共性和个性、常规与特色的统一,能够以小见大,具有较强的启发意义,成为迈向教育治理体系及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杆样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真实性。成果作品应当基于本区或本校实际,不随意夸大或捏造,能代表本区或本校依法治校实际水平和教育治理形象。

(三)特色性。成果作品可以聚焦依法治校的特定方面,提炼具有显著特色、形成突出成效的相关经验,形成较好的特色影响力和辐射效应。

三、  征集主题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政策,紧扣依法治校工作,从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方面提炼总结成功经验与做法,呈现依法治校工作的实践创新成果。

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对照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指标体系,结合本校实际,自拟主题申报,以下选题可供参考:

1.章程修订实践、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及程序性保障;

2.健全法治工作领导体制,保障学校发展的有益经验;

3.落细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具体做法;

4.家、校、社区等多元协同开展法育工作的治理格局;

5.夯实法治工作队伍(校内机构或岗位设置、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法治辅导员等)建设的机制与经验;

6.依法办学、营造良好法育环境的特色做法;

7.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实践与探索;

8.有效化解校内矛盾的纠纷调处机制建设;

9.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

10.其他从学校管理者、教职工、学生(家长)、责任督学、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其他社会第三方等视角反映本校依法治校的成效和经验。

四、  成果形式

学校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来呈现相关依法治校成果。

(一)案例

案例背景:案例事由、起因以及时间、地点、人物等相关背景的简洁交代。

案例描述:清晰描述案例事件的经过,呈现事件的主要矛盾和冲突形式,剖析引发矛盾的原委,寻找症结所在,把脉开方,破解难题。

案例评析或反思:对于案例本身进行延伸思考,发掘案例背后的启示价值,形成点评式的理性认识。

单篇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

(二)小故事

围绕“我身边的依法治校故事”这一主题,自拟标题,交代真实故事的背景、过程,引发思索、总结智慧经验。文体和结构不限,重点体现获得感,挖掘和提炼故事所蕴涵的价值内涵,形成具有积极意义的思考认识。

单篇故事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

(三)微视频

选取依法治校工作的某一维度,通过拍摄微视频的方式,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体现依法治校理念及其落实情况的真实面貌或实际成效。

微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五、  组织方式

(一)区教育局征集、选送

各区教育局组织发动本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成果征集,个人及相关学校形成成果作品后,由所在学校报送至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所报成果进行初选,择优推荐能代表本区水平的成果作品参与市级评选。

(二)市级评选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承办,开展市级评选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按照不同的成果形式,分别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三)成果运用

案例、小故事等文字成果作品将用于汇编成册,视情况予以出版;部分优秀文字成果作品将在《教育督导与执法》杂志刊载。

所有获奖成果作品(尤其是微视频)均可能在“上海教育”公众号等媒体择机进行展示,并视情况推荐优秀作品至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相关活动。

六、  注意事项

1.成果作品须在作品内注明作者和所在单位,署名一般不超过2人,并填写附件1相关作品及作者信息。

2.格式要求:文字作品标题,华文中宋,小二号,加粗;作者署名,仿宋,小三号;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楷体,加粗;正文,宋体,四号;行间距,固定值27磅。微视频作品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3.所有报送的成果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应确保参与评选的成果作品不得有著作权争议。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4.请各学校将推荐材料(含盖章的附件(一式2份)和纸质版稿件、视频光盘等)于64日前报送至教育局法制科(教育局2号楼105室),电子版通过闵行教育云办公平台发送至局法制科钱素娟邮箱。

 

联系人:局法制科钱素娟,电话:64880352

 

附件: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成果征集信息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1427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427日印发

附件

 

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成果征集信息表

 

   目:

   式:案例     小故事    微视频

作者群体:教育管理者

教师

学生

家长

法律顾问

法治副校长

责任督学

其他

内容提要(约100字):

 

 

 

 

 

 

作者姓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注:如作者非系本校师生、家长,应当填写所涉学校,并在“职务职称”栏另行

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如司法行政部门、律所、街道等)。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