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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上海市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4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7〕273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的“全面启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及“到2020年,学校要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的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教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任务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7〕14号)的具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创建工作的领导,闵行区教育局成立“依法治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中: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恽敏霞

副组长:朱 军

组  员:何曙光  徐建波 连 军  陆海英  俞伟珏  郭廷新

       谢凯丽  马卫锋 隋 明  黄  悦  敖忠明  江  军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敖忠明

副组长:江 军

组  员:花惠萍  佘保胜 陈 勇  汪 炜   陈国兰  孟爱红

       张  巍   顾颉  许长路  陈妍   钱素娟

创建活动工作小组设在区教育局法制科,负责对本次创建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并聘任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

二、创建对象

全区范围内中小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三、创建目标

通过创新考核办法,建立学校自查、专家评审、行政部门复查以及第三方评估、社会评价等多元考核机制,在“十三五”期间使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标准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切实提高广大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增强学校校长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本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创建周期为2016-2020年。

“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和“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比例,整体上控制在7:3。

创建工作秉持“区校协调、逐年推进、选特选优、普遍达标”的工作原则,于2017年率先启动一批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工作。2018-2020年,在推进本区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每年命名表彰一批“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和“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一般情况下,已获得“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称号学校,才可以在创建周期内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做好依法治校创建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应将创建申报材料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开,教育局应将创建文件、创建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

四、创建指标

依法治校创建指标主要包括“建章立制”“内部治理结构”“依法治校组织领导”“依法规范办学”“师生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详见《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评价指标》(见附件1)。

五、工作程序

1.学校申报、创建。2015年9月认定为“闵行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可申报创建 2017年“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其它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2018-2019年9月认定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的学校可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或“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于每年9月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并将申报表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正式启动创建。学校用一年的时间实施各项创建工作,于下一年的9月,对照创建指标,根据创建情况,填写完成《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见附件3),并将报告表和相应附件材料等,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2.区教育局初审。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域内中小学校分批、分阶段完成创建工作,其中参与并完成2017-2018年首批创建的中小学校比例控制在10%-20%,2018-2019年和2019-2020年参与创建的中小学校比例均控制在30%-40%,2020年底完成所有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2018-2020年每年10月,区教育局将初审后的学校名单报送市教委,并在区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3.市级评估认定。市教委委托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于2018-2020年每年的11月份组织专家对区教育局初审通过的“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和“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抽查(2018年的抽查对象包括2015年9月认定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抽查对象为各学段一定比例的中小学校,抽查方式为随机。通过实地检查、材料审核、座谈交流、问卷调查、专家评议等方法,形成专家组综合评估意见,并将评估结果提交市教委认定。

4.命名授牌。创建学校名单将在市教委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委正式命名“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和“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并授牌。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指标体系

2.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申报表

3.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闵行区教育局各科室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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