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教育局关于拟废止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8日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23〕6号)要求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现将本区废止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公告如下,请有关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02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