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标准按照本市医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应于秋季学期开学起执行。 (三)中小学(幼儿园)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仍然有效,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应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1.按照中小学(幼儿园)自身办学实际,在明确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范围内选择收费项目,将有关事项提前告知学生(幼儿)家长,听取意见。 2.根据学生(幼儿)家长反馈意见,召开学生(幼儿)家委会专题会议讨论审议学校(幼儿园)代办服务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形成具体意见。家委会应按照本校制定的家委会制度或章程,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体现家长对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维护学生(幼儿)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3.依据家委会意见明确的收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选择提供代办服务的单位,或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公开招募的供给单位中选择。供给单位确定后,需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政府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提供代办服务的单位确定后,应作为中小学(幼儿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审定,在开学收费前向社会公示,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区县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报告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 在向社会公示前,家长委员会、学校(幼儿园)以及区县教育部门任何一方对拟调整的标准表述异议的,视作调整标准工作不成熟,仍按各中小学(幼儿园)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新建中小学(幼儿园)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上述程序执行。
高 中 教 育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备注
一
教学服务类
1
课本和作业本费
每生每学期
2
课外教育活动费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
3
卫生保健费
4
国防教育费
每生每次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5
民防教育费
每生每天
6
学农费
7
社会实践费用
每生
二
代收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生每学年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目前沪医保规〔2023〕10号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为295元。
招考资料费
包括:高考指南、高校招生专业录取人数及考分、招生专业目录、高考志愿填报手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上海卷)考试手册、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高考英语口试手册、计算器、2B涂卡专用笔。
高校招生体检费
三
生活类
校服费
每生每套
餐费
每生每餐
校车费
每生每月
住宿学生生活用品费
新生入学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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