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4〕25号
各高中、完中、中专、职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中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把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起来,共青团闵行区委员会、闵行区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2013-2014学年闵行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由团区委及闵行区教育局的领导、职能科室组成评选工作小组。 二、评选范围 本市普通中学(高中)和区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和班级集体。 三、评选项目 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班级集体。 四、评选比例 (一)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学生总数的万分之六,市先进班级集体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百分之二点五。 (二)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五,其中高三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学生人数以区教育局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统计为准;市、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略放宽比例。)区先进班级集体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百分之十二点五。 五、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 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了解和熟悉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能用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 学业技艺: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4. 身心素质:认真参加“三课、两操、两活动”和军政训练,养成每天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体育成绩达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5. 按《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分学段提出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 (二)优秀团员 除应具备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的建设出力献策,在参与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3.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党、团课学习,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除应具备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 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团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3. 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市优秀团干部还应具备市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四)先进班级集体 1. 班级集体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 班级集体能广泛开展“温馨教室”建设。积极创造和谐的班级人际环境、课堂教学环境、自身心理环境和教室物质环境,注重和谐文化的建设,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作机制。班级集体建设中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 3. 班级集体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六、工作要求 各类学校要把评选工作纳入学生德育常规管理之中,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杜绝不正之风。候选人产生过程要规范,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一般先经学生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上报年级组,再经年级学生代表和教师逐个评选后报学校政教处。政教处对上报的候选人要进行测试,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候选人要报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公示7个工作日后上报区教育局。 七、时间安排 (一)优秀学生 区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学生个人推荐表、评价表及学校优秀学生汇总表各一份),于2月19日前将文本材料交区教育局普教一科(二号楼204室),汇总表电子稿通过OA系统传普教一科陈岑邮箱。教育局、团区委于2月22日(暂定,具体通知另发)对学校推荐的所有候选人进行区级测评和审核,并按名额择优推荐市级各类优秀学生。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及时反馈学校,届时学校将推荐表放入该学生档案。 (二)先进班级集体 区先进班级集体的申报材料(各班申报表、及汇总表),于2月19日前将文本材料交区教育局普教一科(二号楼204室),汇总表电子稿通过OA系统传普教一科陈岑邮箱(汇总表中请注明拟申报市先进集体的班级)。2月24日(暂定,具体通知另发)教育局、团区委将组织力量对申报市级先进班级集体的单位进行审核,并按名额择优推荐市教委和团市委。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及时反馈学校,届时学校将推荐表放入该班主任档案。申报区先进集体的班级汇报展示活动以片组为单位进行走访,走访后以片组为单位上交区先进集体测评表、走访记录表及主题班会评价表。
联系人: 区教育局普教一科 陈 岑 电话:54941078 团区委学少部 彭哲颖 电话:24033676
附件:1、闵行区2013—2014学年中等学校(高中、职校)三好学生、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闵行区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学生干部推荐表 3、闵行区中学优秀集体推荐表 4、2013—2014学年闵行区优秀学生汇总表 5、2013—2014学年闵行区先进集体汇总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共青团闵行区委员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主 题 词:中等学校 先进集体、个人 评选 通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