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闵教字〔2017〕204号
各中(职)小学校: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7]6号)、《关于开展2017年闵行区中小学深入学习“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活动的通知》(闵教字〔2017〕114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两纲”,引导未成年人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活动,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闵行区教育局、闵行区文明办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闵行区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并号召全区未成年人“向美德少年学习”。现将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在校园中、社区中深入挖掘少年道德典型,进一步巩固我区未成年人学习美德少年、争做美德少年的教育成果,继续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典型示范作用,引导未成年人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良好风尚的创造者。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10月—11月)区域发动、宣传,学校初评和推荐; 第二阶段(12月—1月)区域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复评与审核; 第三阶段(2月—3月)获奖名单公示与表彰; 第四阶段(4月-12月)宣传、学习美德少年典型事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落实党的十九大、进一步贯彻中央“8号文件”精神、推动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发展的有效抓手,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重要指标和依据。各单位在活动中要突出爱党、爱国主题,抓好校园基础道德行为养成,注重学生道德规范和良好品行的践行,突出放飞“中国梦”,引导广大未成人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美德少年”。 2、突出活动主题。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做好宣传积极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挖掘未成年人群体中的优秀代表,引导学生承担公民责任,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激发学生主体精神与积极情感,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学生终身幸福奠基。 3、丰富活动载体。各学校要在“美德少年”评选活动中以崇德向善、志美行厉为主题,对美德少年等优秀典型进行梳理,在网上以图文、动漫、视频等形式进行展示,在网下开展巡讲巡演、座谈交流、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崇尚美德、践行美德。 4、做好总结反馈。请各中小学校研究部署、认真贯彻,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广泛参与。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将有关文字、图片等报送区教育局普教一科。(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张美琴; 联系电话:54941078)
附件:1、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闵行区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2016---2017年度闵行区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推荐表 3、关于开展“向美德少年学习”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印发
附件1: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闵行区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文明办、区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闵行区美德少年”评选和“向美德少年学习”主题教育实践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本区在校中小学生(中职生)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一)奖项设置 “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设“自立自强”、“自尊自爱”、“明礼诚信”、“正直勇敢”、“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尊老爱幼”、“尊师好学”、“志愿奉献”、“尊重自然”十个类别,最终评选出:金奖(总申报人数的15%),银奖(总申报人数的30% ), 铜奖(总申报人数的55% )。 (二)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遵纪守法,学习勤奋,自尊自信,综合素质良好。 具体标准:在以下某个或某几个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一定的影响力。具体是: 1.自立自强奖:有较强的独立意识,遵守国法校纪;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乐观开朗向上,能够坚强面对困难,努力克服;有较强的与人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2.自尊自爱奖:有上进心,能克服自身弱点,积极进步;有明确的人生理想、目标和生涯规划;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关心自我、关心他人,关心社会。 3.明礼诚信奖:举止文明,言行恰当;谦虚自律,大方真诚;注重诚信,言行一致;能勇于承认和正确对待错误,知错就改。 4.正直勇敢奖:有较强是非观念,品行正直;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批评、制止不当事件。 5.勤俭节约奖:不比吃喝穿戴,有较强节俭意识,珍惜自然资源和劳动成果,节粮节水节电;具有合理的理财和资源再利用观念,践行低碳环保生活。 6.热爱劳动奖: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乐于参与劳动实践。 7.尊老爱幼奖:有较强的感恩心,孝敬长辈,将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融入自身道德实践;能主动做力所能及事情,尊重、帮助身边老人和孩子。 8.尊师好学奖:有较强的尊敬老师观念,并融入学习、生活的具体实践中;学习态度端正,好学多问肯钻研,在学习上能不断追求进。 9.志愿奉献奖:热心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助人精神,善于发现并用恰当方式帮助他人;在助人过程中体验快乐,能长期坚持。乐于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勇于承担自身岗位职责。 10.尊重自然奖: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爱护自然,节约资源;积极参加户外运动,宣传环保知识,通过实践行动践行环保理念。 三、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取学校推荐、区级复评的方法,具体安排如下: 1、学校评选和推荐(2017年11月17日前完成) 根据各类奖项标准,学校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全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评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同龄人优秀事迹的真实情感和内在动力。在11月17日前上传学校推荐候选人的相关资料。 各校推荐候选人1名,完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分学段各推荐1名,分校区的学校可各校区推荐1名。(各校可选择其中一类奖项进行申报) 2、学校层面对推荐候选人的风采展示(2017年11--12月) 各校将开展评选活动情况和候选人风采可以微信、通讯报道等形式,通过校园网、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展示和推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3、区级复评(2017年12—2018年1月) 根据各校申报的情况,区内组织专家对候选人举行复评,以评选出各类奖项。 4、结果公示、表彰和宣传(2018年2月—9月)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校候选人需填写好《推荐表》(附件2),纸质稿一份盖章后于11月17日前递交至闵行区教育局普教一科张美琴老师(七莘路400号2号楼204室),电子稿同步发送至教育局普教一科张美琴oa 。(文件命名:编号 学校 学生姓名 推荐奖项名称)
联系人:张美琴 联系方式:54941078 附件2:
“2016---2017年度闵行区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推荐表
学校(盖章)
附件3:
关于开展“向美德少年学习”的实施方案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关于开展2017年闵行区中小学深入学习“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活动的通知》(闵教字〔2017〕114号)等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未成年人道德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美德少年”感人事迹,用榜样的力量点燃未成年人对真善美的向往,以增强广大未成年人的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公民人格为重点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目标落实落细,决定开展2018年“向美德少年学习”系列活动,促进未成年人道德水平不断提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全区未成年人开展“向美德少年学习”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典型示范作用,引导未成年人争做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良好风尚的创造者,自觉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三、学习对象 2016—2017年度市、区、校“美德少年”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1.宣传展示“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的先进事迹。各中小学要在校园内设置学习“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的宣传专栏,并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广播站做好“美德少年”事迹宣传。 2.开展学习“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各中小学要通过主题班(队)会、道德讲堂、主题演讲、表彰仪式、少先队集会、毕业典礼等方式开展学习“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3.开展学习“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的假期实践活动。各中小要依托雏鹰小队、学生社团、学生志愿者等在寒、暑期开展实践活动契机,开展“学榜样”“做榜样”活动,引导学生走进社会,传递文明,弘扬美德。 4.积极开展富有学校特色的“向美德少年学习”活动。希望各学校依托重要时间节点、校园文化活动等时机,创新性开展好学习活动。 五、“学习美德少年”材料上传要求 各校可分阶段、分层面开展学习和实践活动,请即时将开展情况以通讯稿的形式电子稿发送至教育局普教一科张美琴oa 。(文件命名:编号 学校 学习美德少年活动)
联系人:张美琴 联系方式:5494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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