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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年7月17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2]84

                                                                                         

 

各学校(幼儿园)、单位:

为认真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意识,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奖基【2012】第0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系统关于市、区“园丁奖”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上海市园丁奖”推荐名额94名;

2、“闵行区园丁奖”200名。

二、评选范围

“上海市园丁奖”、“闵行区园丁奖”评选范围与对象为本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成职校及直属单位的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2012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必须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追求卓越,乐于奉献,能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积极构建有效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优化育人环境,坚持把德育贯穿到育人的各个环节,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方面有显著成绩。

2)认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求真务实,在课程设置、教学途径、学习管理与评价办法等方面进行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不断提升实施新课程能力,严谨笃学,关注学生的潜能发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能起骨干带头作用。

3)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积极推广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勇于探索,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推进教育教学手段、模式的创新和学习方式变革,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

4)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任务,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办学效益。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推动学校各方面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内涵建设,重视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鼓励教师不断提高培养人才的能力。在教育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学校人事工作、后勤服务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取得显著成绩。

2、“闵行区园丁奖”的评选条件可参照上述条件。

四、组织领导

我局组成“闵行区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系统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保科,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评选奖励的各项具体工作。

五、推荐名额的确定办法

推荐名额由各单位在局下达的园丁奖指标内推荐奖励人选,并明确推荐的奖项(市园丁奖、区园丁奖)。

六、推荐、评选的原则、办法和程序

评选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1、各学校(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评选条件开展评选工作。

2、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和群众互荐的方法进行推荐。

3、由本学校(单位)党政工团讨论,并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确定本学校(单位)拟推荐人选,并在本学校(单位)内公示,征求意见。

4、对通过公示的,由本学校(单位)将推荐人选排序并说明推荐的奖项名称,然后报区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1、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并通过评选注重引导教师挖掘身边的闪光点,引导教师爱生敬业、为人师表。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评选奖励工作要向第一线的教师倾斜。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人员,并使之在推荐人选中占有一定比例。特别要注重表彰在落实课程教材改革任务、实施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教育教学取得明显成效的优秀教师。

4、推荐人选要切实保证教育教学第一线专任教师数量。推荐人选中,小学(幼儿园)30岁以下、中学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应不低于奖励总名额的15%;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人员的奖励名额控制在奖励总名额的15%

5、评选工作要特别注重推荐人员近5年来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做出的工作实绩。

6、参加人员一般逐级升层,原则上不跳级。市园丁奖获得者应从区园丁奖和市教委的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曾获上海市园丁奖的人员若再参加本次评选申报市园丁奖,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八、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611前,成立领导小组,起草相关文件

6 14日,进行工作布置

615-6月29,学校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市区园丁候选人

629,各学校上报推荐人选

71-7月3,评选办公室整理园丁奖材料

76,领导小组审定园丁奖候选人名单

76-14日,公示

717,上报材料

九、材料上报

各学校(单位)在630日前,将《2012年上海市园丁奖、闵行区园丁奖推荐预审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在区教育人才网统计栏目中填写上报,并报局人保科208室。

 

 

附件:1、闵行区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2年上海市园丁奖、闵行区园丁奖推荐预审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主 题 词:教育  园丁奖  评选  通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613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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