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3]67号 各中小学、中职校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学校德育工作,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区学校德育工作者的能力和素质,我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职校及直管单位中开展2013年闵行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在本区各中小学、职校及直属单位分管或负责德育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在职德育管理干部(分管领导、德育教导、政教主任或专职干部),各单位限报1名,最终评选出区优秀德育工作者20名。 二、评选条件 1、师德:热爱德育工作,有正确的学生观品行端正,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较高的德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德育工作能力;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很好的人文素养和人格魅力。 2、组织管理:遵循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律和原则,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学校德育工作;在德育工作领域积极探索,富有创新精神;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在学校的德育管理、德育实施或德育研究方面有特色、有经验,积极主动参与市、区各级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或评比展示,5年内在区域内进行过交流或展示,学校获市、区级行政或业务部门颁发的优秀组织奖。 3、德育科研:有较高的学校德育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积极开展德育科研和课题研究,领衔或独立承担区级以上德育课题,有值得在区域推广的德育研究成果;5年内获得过区级以上德育科研奖项,或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德育论文,有德育专著者优先。 4、原则上被评为首届闵行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的教师本次不再参评(除两年内获市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者以外)。 三、评选方法 由学校推荐,我局组织评审。 四、时间安排 1、学校宣传和评选阶段( 2、学校公示阶段( 3、学校上报截止( 4、评审阶段(6月中旬):组织专家评选区优秀德育工作者。 5、区公示阶段〔6月底〕:评选结果经区评选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3天。 6、荣誉休假:时间另行安排。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 主 题 词:第二届 德育工作者 评优 通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