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行区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年3月5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9〕25号
各单位: 经履行评审程序,闵行区已完成2018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闵行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通知如下: 一、经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评审委员会2019年1月24日全体会议审定,沪综高评[2019]1号文件,同意上海市实验西校孙丽凤等39人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二、经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闵行)评审委员会2018年12月28日全体会议审定,沪闵高评[2019] 1号文件,同意上海市闵行区 等45人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三、经闵行区一级教师职务审核委员会2018年12月28日审定,同意上海市闵行区纪王学校李娜等625人,具备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同意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闵行晶城中学黄卫华等6人,通过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聘前考核。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历从2018年12月31日起计算。
附件:1.2018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18年闵行区一级教师职务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3.2018年闵行区高级教师聘前考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9年3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