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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闵行区教育局关于乡村教师从教津贴项目的操作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乡村学校建设,稳定教师队伍,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大背景下,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列入〈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7]100号)文件,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对闵行区乡村学校教师在绩效工资外,另行增加一定额度的乡村教师从教津贴,落实乡村教师激励措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被列入沪教委人[2017]100号文件中“乡村学校名单”的单位,其专任教师可享受乡村教师从教津贴。

二、项目内容和津贴标准

根据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原有农村及偏远学校教师从教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从教津贴的标准。

2016年起,义务教育单位按每个专任教师每年3600元的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发放乡村教师从教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从2017年起,高中、幼儿园的补贴标准也调整为每人每年3600元,并由各单位在每月经考核后发放。

三、经费测算情况

根据上述范围,涉及乡村学校47个,专任教师2339.6人(年平均人数),2018年共需费用966.3万元。

 

闵行区教育局人保科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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