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府教督办〔2023〕1号 各街镇(工业区)、区府相关委办局、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2023年闵行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教育工作实际,协同工作。
附件:《2023年闵行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闵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2023年闵行区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闵行教育督导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战略部署,聚焦区域教育重点,坚持“数据驱动、问题驱动、需求驱动”工作思路,为闵行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更系统的保障。 一、坚持统筹协调,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1.优化督导委员会运行机制。聚焦党的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新定位,进一步优化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机制,组织召开2023年区政府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调整委员会成员,整合成员单位工作力量,通过情况通报、联合督导等方式,充分发挥督导委员会决策、统筹和协调作用。 2.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对标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任务,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布闵行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依法落实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全面履行教育督导机构法定职能、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工作保障制度,明确督导问责约谈工作制度,确保教育督导“长牙齿”。加强区、镇两级政府协同机制建设,形成统筹推进教育优质发展的高效工作体系。 二、聚焦重点任务,强化政府履职督导 3.强化政府履职督政考核。坚持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常态化协调沟通机制。深化对政府教育履职考核机制,加强对政府部门和街镇(工业区)的教育履职情况自评与考核。重点突出对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双减”工作、学前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等重点工作的督导考核,切实推动政府部门和街镇(工业区)落实教育职责。 4. 做好市对区政府依法履职评价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部署,有序组织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教育履职年度监测自查自评,完成本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切实开展整改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督和问责机制,推动问题数据整改落实。强化对接,积极做好迎接市级实地督政的各项准备工作。 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摸清底数及存在问题,尽快破解超班额校额、“两个面积”与随迁子女教育等难点问题,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定期召开推进会,加强对难点、重点学校和区域的专项调研。加强数据信息填报队伍培训,明确统计口径,确保数据收集、统计、审核、上报工作专项管理、专人负责。全面实现办学条件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做好准备。 6.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紧紧围绕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重点落实《全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任务,加强数据监控动态化,反馈机制常态化,自评机制多元化;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公、民办幼儿园数据填报对口指导,确保数据信息精准,完善,服务教育政策决策、服务创建工作;加强街镇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履职情况考核,新增对社区“宝宝屋”建设情况考核。 三、坚持稳中求进,提升学校督导质效 7.提升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效。继续从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入手,聚焦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情况,优化责任督学常态化随访机制,明确随访主题,结合学校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常态监督、指导与服务,妥善处理挂牌学校信访问题,切实发挥好监督指导挂牌学校工作改进的职能。 8.持续开展重点任务的专项督导。围绕市、区工作重点开展主题或专项督导。持续开展常态化“双减”、“学生关爱”、“校园安全”、“师德师风”、“招生考试”等工作专项督导,建立持续追踪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根据督导实施情况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利的学校开展约谈,对于约谈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启动问责,问责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9.深化各级各类学校综合督导。做好综合督导的升级改进, 修订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督导指标,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等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建优质评估队伍,对49所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对2所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分校)开展督导调研。启动社区教育督导调研,对校外教育、特殊教育开展新一轮督导,探索中小学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调研。督导过程进一步凸显区域教育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统整力度、平台优化,高质量做好综合督导。 10.开展闵行区学校发展规划评估项目。做好项目的立项和实施,细化不同类别规划的评审和指导。对2所新开办学校的规划进行现场指导;对6所新一轮发展规划的学校进行评审和现场指导;对61所规划中期的学校自评和调整情况进行评审,并抽样进行现场指导。高质量完成评审的一校一报告和学段总报告,做好对学校的服务和指导工作。 四、创新方式方法,实施科学精准监测 11.落实区域教育评价改革。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探索教育评价的统筹整合、体系建设与机制完善,进一步完善“三级四类”评价体系,开展教育数据的深度分析和应用。进一步加强学校发展规划制定、评审、实施与督导工作的整合。开展实验性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评估工作。做好与闵行区教育测评与研究中心“社会对教育满意度调研”、“幼儿发展测评”等项目的整合与支持。牵头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结果应用工作。扎实做好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综合评价督查工作。 12.深化推进学校办学绩效评价改革。完善并发布2022学年学校办学绩效评价方案及指标。加强办学绩效评价数据采集与汇聚、绩效业务科室协调工作,持续做好办学绩效评价数据统计、分析、挖掘与绩效结果发布工作,完善区域、街镇、学校办学绩效评价报告,提升绩效数据学校反馈与常态化解读工作成效,高质量完成2022学年学校办学绩效评价工作。提前统筹与布局,做好2023学年学校办学绩效评价方案与指标的修订研制工作。 五、加强智能升级,强化专业支持体系 13.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加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的选拔聘用,完善专职督学及兼职督学的考核制度,注重过程管理,发挥好考核评价激励的作用。开展督学资格申请人员2023年度培训和认定工作,做好专兼职督学业务培训。开展区域间教育督导交流研讨活动。 14.加强教育督导研究。搭建督学学习研究交流的平台,提升督学对政策的精准把握能力,分享实践工作经验智慧,助力督学队伍整体素养与能力的再提升。加强督导理论与课题研究,做好《闵行教育督导》电子专报的编制工作。组织督学积极撰写案例,积极参加上海市责任督学优秀案例评选。充分发挥“督学智库”专家的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作用,为区域教育督导献计献策、指导释义。 15.持续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工作。强化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建设,拓展平台功能,满足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需要和各类用户需求,优化升级数据标准体系,加强数据对接,构建更加智能化的信息化督导平台,符合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需要。继续坚持以注重服务和深化应用为主线,加强平台数据整合、统计与分析,提升信息化平台的使用成效,持续释放数据价值,发挥数据效能,推进教育督导工作更加科学、精准、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