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180000494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2-25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1〕16号
- 发布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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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进学校”,切实全面推进本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提升全区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现决定为本区第一批64所中小学校聘任“消防安全副校长”,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共50名,兼任全区64所中小学消防安全副校长(名单见附件)。 二、聘任期限 本次聘任期限为2年,从2021年2月至2023年2月。 三、工作职责 1.参加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协同学校研究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协助学校依法建立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教职工消防安全职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工作。 3.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指导检查。 4.指导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依照规定协助学校督促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指导学校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并配以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落实好日常巡查登记制度。 6.对学校教职员工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教职员工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熟练掌握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 7.帮助学校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参观消防救援站、消防科普基地,做好“开学第一课”“休业式”等活动的消防安全教育,协助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教育活动。 8.参与学校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并协调属地消防救援站(队),每年组织开展演练。 9.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其周边消防安全环境整治,为学校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外部环境。 10.协助学校加强师生家庭消防安全教育提示,逐步构建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消防“四位一体”教育宣传工作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细化责任、层层落实。本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副校长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推荐,经区教育局审定后各相关学校颁发聘书。各相关中小学校要主动协同开展本校消防检查评估,推动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 (二)畅通渠道,拓展活动。各相关中小学校校长和“消防安全副校长”要紧密协作,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充分发挥资源共享优势,强化学校消防基础与安全教育设施建设,拓展丰富学校内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源。 (三)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各相关中小学校和“消防安全副校长”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符合本区学校特点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机制,深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学培训工作内涵,为下一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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