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180000351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0-07-01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0〕89号
- 发布日期: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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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现将《闵行区深化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闵行区深化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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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深化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市、区教育大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遵循教育规律,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主要抓手,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全面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1.突出德育实效。建设德育工作体系,认真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结合“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把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民道德等融入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过程。强化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强化法治意识养成,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广泛开展先进典型、英雄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完善德育教育资源。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配齐配强专职教师,开齐开好心理课程。 2.提升智育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培育学生面向未来的核心知识、必备技能和关键能力。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探索因材施教的有效路径和深度学习的实践模式。重视信息科技、科学实践和工程技术教育。结合学生生活开展教学,培养终身学习、创新实践、问题解决的能力和勇于探索的精神。加强学业质量监测和督导,科学开展学业评价,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3.强化体育与健康。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落实国家监测制度,实施省市、区、校三级监测体系。加强学校体育课程建设,落实我市中小学体育课时,推动每所学校开设7种以上运动项目、切实保障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运动。完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布局,构建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赛事育人体系。推进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健全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共同参与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提升学生视力健康水平。 4. 提升美育素养。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为核心的美育课程体系,引导每位学生形成1至2项艺术爱好和特长。优化学校艺术项目布局,推进学校少年宫建设,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建设一批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提高拥有3个以上艺术特色项目的中小学校比例。 5.加强劳动教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劳动课程和劳动实践评价标准,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形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优秀品质,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创建一批校外劳动教育基地,加强区域统筹,确保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的时间、师资、经费、场地、设备等落实到位。 (二)深化教育内涵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提质增效 1.优化教学方式。坚持“以学定教、以教促学、教学相长”的原则,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式、项目化、合作式学习。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基于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的未来学习场景,推进教学精准分析和反馈改进体系建设,推动个性化学习的开展。 2.加强教学管理。坚持“以学定教、以教促学、教学相长”的原则,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式、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推进幼小、小初双向衔接,全面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深入实施小学低年段主题式综合活动课程。将评价融入教学,发挥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 3.加强教材管理。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教材管理办法,高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鼓励学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课程内容,创新课程形式,开设多样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立健全中小学使用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4.完善作业考试辅导。加强对作业的统筹管理和科学指导,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学校要建立学生作业管理长效机制,将作业设计与实施纳入科研、教研、教师培训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评价范围。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对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建立学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和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完善政策支持措施,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5.加强中小学教研工作。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健全教研机构设置,优化教研队伍建设。推进“名师工作室”和学科骨干基地建设,构建结构形态多样的教研合作共同体。采用“问题导向、任务驱动、沟通协作”的项目运作方式,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发应用教研工具,提升教研质量。 (三)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完善基础教育学校人员配备和编制管理政策,在区域范围内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年度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配备,配齐配强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重视少先队辅导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兼职随班就读资源教师配备。 2.全面提升新时代教师素养。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完善师德规范,强化师德考评,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实施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计划,加强教师分层分类培养,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的培训。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国际交流与合作,每年安排一定的因公出国(境)经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出国(境)研修。 3. 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激励制度。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提高教师待遇水平,对一线教师、骨干教师、考核优秀的教师、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予以重点倾斜。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完善师生权益保护及纠纷处理制度。 4.提升校长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深化校长职级制度改革,提升校长专业领导能力。构建选拔、培养、使用与管理于一体的中小学名校长持续发展梯级建设体系,全面提升校长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构建校长持续发展梯级培训课程体系,重点关注初任校长、农村学校校长的专业能力和高端校长的引领作用,着力做好名校长后备人选培养工作。倡导教育家办学,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四)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质量评价体系 1.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监控信息网络,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学生辍学迅速反应机制和行政督促复学机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参与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 2.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执行国家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深入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评价改革,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强化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五)建设“家门口好学校”,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1.加强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机制,加大对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保障和激励力度。推进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办学质量明显提高。通过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开展特色创建。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科研、教研、教师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支持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2.激发学校生机活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改革学校发展评价导向,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教育行政管理清单制度,依法将学校权力和责任规范清楚;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严格控制与教育无关的辅助性任务。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 3. 实施家校协同育人。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构建组织管理、指导服务、队伍培养、引领评价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建立家教讲师团和志愿者团队,深入推进家校协同育人。树立和宣传先进家庭典型,为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党政有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抓好学校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 (二)落实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切实管好学校。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建工作。宣传部门要抓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教书育人良好氛围。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学校编制核定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配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土地供给和学校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义务教育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为学校招聘教师提供支持。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信、文化旅游部门要推动提供更多儿童优秀文化产品,净化网络文化环境。政法部门要协调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做好教育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登记、收费、广告等监管工作。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妇联要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做好少年儿童有关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将其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学校办学水平、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完善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力度,建立专项督导与常规督导相结合的督导体系。 (四)营造良好生态。各级党委和政府、学校、家庭、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有利于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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