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9〕129号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全国教育大会与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围绕闵行教育现代化目标和“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9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市政府及市教委有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工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认真执行课程计划,保证小学、初中的《道德与法治》与高中的《思想政治》等基础型课程的课时安排。 二、各中小学要把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入贯彻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 三、各中小学要坚持开展廉洁教育、生命教育、健康教育(含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等)、国防教育、民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环境教育等专题教育。 四、各中小学要充分理解三科统编教材对于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做好三科统编教材的培训与实施工作。各中小学结合统编三科教材的使用以及学校实际制定本校课程计划,安排教学工作,并将本校课程计划等信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五、各中小学要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以及教学用书使用的管理。学校在课程实施中,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包括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的教材。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9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9年8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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