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1800202100038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4-09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1〕48号
- 发布日期: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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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依据《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闵行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及时掌握本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维护适龄幼儿的合法权益,充分认识幼儿入园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做好相关工作,基本满足本区符合条件有需求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各幼儿园依据市、区入园工作要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结合街镇及幼儿园实际,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规范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明确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等工作阶段。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排序入园。坚持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据幼儿入园条件排序情况及街镇、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妥善安排符合条件有需求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入园。入园矛盾突出地区的幼儿园,当幼儿报名数大于计划招生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户口所在地为主,依据相对就近、先总分园统筹、再园际分流的原则解决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三、工作内容 (一)报名条件 持有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幼儿户口簿、实际居住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等)的变动(登记)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之前、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 1.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对口报名条件(简称“对口报名条件”) 户口所在地对口: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并且持有与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 居住地对口: (1)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2)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3)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4)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2.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及民办三级幼儿园报名条件(简称“民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1)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的本市户籍幼儿。 (2)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3)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本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二)报名对象 1.小班幼儿: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包括在园托班幼儿),并且已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编号的幼儿。 2.中班插班转园幼儿: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3.大班插班转园幼儿: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4.托班幼儿: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幼儿。 (三)报名流程 1.小班幼儿报名 本区小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行公民办幼儿园同步登记、同步报名、同步验证的方式,主要分为网上信息登记、网上报名、现场验证和录取通知四个阶段。 (1)网上信息登记 2021年4月23日-4月30日,小班适龄幼儿(包括在园托班幼儿)监护人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编号。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依据市级要求。 (2)网上报名 2021年5月8日-5月12日,小班适龄幼儿(包括在园托班幼儿)监护人登录闵行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yebm.mhedu.sh.cn,以下简称“区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验证 2021年5月14日,网上报名成功的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报名系统查询现场验证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及《2021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 2021年5月15日-5月16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携幼儿本人到指定幼儿园进行第一批现场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021年5月29日,未选择报名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又未通过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面谈的幼儿,参加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第二批现场验证。 (4)录取通知 2021年6月26日,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据区报名系统中幼儿入园条件排序情况、幼儿实际报名情况及街镇、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2.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报名 本区中班/大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 2021年5月22日-5月26日,中班/大班适龄幼儿监护人进入区报名系统(网址:https://yebm.mhedu.sh.cn),先查询幼儿园是否有插班转园学额,再注册登录进行网上预报名。有插班转园学额的幼儿园方可接受网上预报名。 (2)现场验证 2021年5月28日,网上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报名系统查询现场验证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及《2021年闵行区幼儿园插班幼儿报名表》。 2021年5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携幼儿本人到指定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3)录取通知 2021年6月26日,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据区报名系统中幼儿入园条件排序情况、幼儿实际预报名情况及幼儿园实际班额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溢出幼儿不统筹。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3.托班幼儿报名 本区托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网上预报名、现场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 2021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进行托班开设申报。在确保3-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幼儿园鼓励开设普惠性托班。 2021年5月22日-5月26日,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进入区报名系统(网址:https://yebm.mhedu.sh.cn),先查询幼儿园是否开设托班,再注册登录进行网上预报名。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方可接受网上预报名。 (2)现场验证 2021年5月28日,网上预报名成功的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报名系统查询现场验证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及《2021年闵行区幼儿园托班幼儿报名表》。 2021年5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携幼儿本人到指定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3)录取通知 2021年6月26日,依据区报名系统中幼儿排序情况、幼儿实际预报名情况及幼儿园实际班额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溢出幼儿不统筹。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四)相关说明 1.公民办幼儿园实施同步招生。未选择报名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又未通过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面谈的幼儿,依据第一批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小区生”验证和已分配入园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可在区报名系统中选择“户口所在地对口”报名幼儿园,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幼儿户口所在地统筹安排入园。 3.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及本区有效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的幼儿可在区报名系统中选择“居住地对口”报名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4.符合统筹报名条件的幼儿在居住地所属街镇公办幼儿园资源充足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入园。若居住地所属街镇无剩余公办幼儿园资源,则不进行统筹。 5.公办幼儿园只接受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插班转园幼儿或托班幼儿预报名,依据预报名幼儿的排序情况及实际班额情况梯队录取,溢出幼儿不统筹。 6.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7.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不含二胎及多胞胎的情况)。 8.中福会浦江幼儿园、中福会托儿所闵行校区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幼儿园制定并公开。 9.持有本区户籍需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至开设特教班的幼儿园咨询、登记报名。 10.2021年8月30日前,幼儿园完成托班、小班及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的注册报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严禁开展测试。区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应通过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入园工作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各类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 (二)做好组织培训,加强安全防范。区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场所和时间。加强现场验证期间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不得出现拥挤和排队现象,确保入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挖掘教育资源,增强服务意识。幼儿园应按规定控制班级规模数及班额数,不擅自扩班或超班额。当班额数少于规定人数时,幼儿园不可拒绝符合对口条件的插班转园幼儿。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小区生”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幼儿园应充分挖掘资源潜力,解决有特殊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察机制。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幼儿入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纪查处幼儿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幼儿入园工作公平公正。公办幼儿园如查实有违纪违规事件,视违反程度在年度办学绩效评价中作“减分”、“降等”或“一票否决”处理。民办幼儿园如查实有违纪违规事件,视违反程度在年检评估中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稳慎推进工作。幼儿园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掌握幼儿园情况,充分研判家长合理诉求,不断优化工作方案。 五、咨询、监督电话 区咨询电话:64983660转1106 区监督电话:64986476 各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六、相关网址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https://shrydj.edu.sh.cn 闵行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https://yebm.mhedu.sh.cn 闵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mhedu.sh.cn 七、附则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闵行区教育局。
附件:1、2021年闵行区小班幼儿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2、2021年闵行区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3、2021年闵行区托班幼儿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4、2021年闵行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政策问答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1年4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闵行区小班幼儿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2
2021年闵行区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3
2021年闵行区托班幼儿入园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4 2021年闵行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政策问答
一、“闵行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可提供哪些服务? 2021年本区继续使用“闵行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yebm.mhedu.sh.cn,以下简称“区报名系统”),为本区适龄幼儿监护人、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幼儿园提供查询入园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等相关便利服务。除了小班幼儿外,托班幼儿及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的网上预报名也全部通过区报名系统进行。
二、如何实施小班适龄幼儿的公民办幼儿园同步入园工作? 本区小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行公民办幼儿园同步登记、同步报名、同步验证的方式,主要分为网上信息登记(市级系统)、网上报名(区级系统)、现场验证和录取通知四个阶段。 1、网上信息登记(市级系统)。2021年4月23日-4月30日,小班适龄幼儿(包括在园托班幼儿)监护人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编号。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依据市级要求。 2、网上报名(区级系统)。2021年5月8日-5月12日,小班适龄幼儿(包括在园托班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验证。2021年5月15日-5月16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携幼儿本人到指定幼儿园进行第一批现场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2021年5月29日,未选择报名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又未通过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面谈的幼儿,参加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第二批现场验证。 4、录取通知。2021年6月26日,遵循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据区报名系统中幼儿入园条件排序情况、幼儿实际报名情况及街镇、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幼儿监护人登录区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三、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幼儿如何进行入园报名? 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可选择报名户口所在地对口或居住地(普通租赁房除外)对口的幼儿园。其中,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包括人户一致类)的幼儿选择“户口所在地对口”幼儿园;不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但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居住证明(普通租赁房除外)的幼儿选择“居住地对口”幼儿园。对于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地段重叠的个别小区,若幼儿园招生简章中的招生区域内小区(路段)已备注清楚“户籍类”或“仅持产证类”情况属于哪所幼儿园,请幼儿监护人根据实际持有的户籍产证情况最后确认幼儿园意向,否则会导致现场验证不通过。 适龄幼儿监护人需与家人商量好意向后,谨慎、认真、如实网上填写信息。2021年5月8日-5月12日之间,幼儿监护人如果对网上填写的内容有疑义,可再次登录区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和确认。5月12日24点网上报名系统关闭,之后不再支持修改。
四、哪些幼儿可以选择报名招收“非小区生”的民办幼儿园、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 持有实际居住在闵行区的有效居住证明的幼儿可以选择报名这三类幼儿园。 招收“非小区生”的民办幼儿园和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采用“家长自愿报名,幼儿园自主选择,未被录取且不符合对口报名条件幼儿不统筹”的方式招生录取;民办三级幼儿园采用“居住地所属街镇范围内,家长自愿报名,幼儿园自主选择,未被录取幼儿不统筹”的方式招生录取。 该类幼儿参加现场验证时需持有的证件有:《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2021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托班幼儿持相应报名表)、出生证、幼儿户口簿(或港、澳、台、外籍幼儿相对应的身份证明)、实际居住在闵行区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租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址为闵行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租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 外省市户籍幼儿还需提供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原件;如果父母一方已取得本市户籍,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 外籍幼儿还需提供的证件参照本问答第十一条第5项的具体要求。
五、哪些幼儿可以选择“按统筹条件”报名?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本市外区常住户口但确有困难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入园的小班适龄幼儿、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父母一方已取得本市户籍或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为闵行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住子女为幼儿本人)的外省市户籍小班适龄幼儿,可选择“按统筹条件”报名。可以选择户口所在地对口报名或居住地(普通租赁房除外)对口报名的幼儿不可选择此类报名。 该类幼儿参加现场验证时需持有以下证件: 本市外区户籍幼儿:《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2021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出生证、幼儿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址为闵行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 外省市户籍幼儿:《闵行区幼儿园现场验证通知单》、《2021年闵行区幼儿园小班幼儿报名表》、出生证、幼儿户口簿、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租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父母一方已取得本市户籍的户口簿或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为闵行区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居住地址一致,同住子女为幼儿本人)、《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及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与父母一方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一致)、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
六、入园矛盾突出地区如何统筹安排按对口条件报名的适龄幼儿入园? 在“优先满足本区、本市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报名系统后台根据以下条件将报名成功的幼儿自动排序(同等条件以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变动时间先后为序): (1)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并且持有与之对应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 (2)持有本区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 (3)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的幼儿; (4)持有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 (5)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的幼儿; (6)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的幼儿; (7)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并且父母一方已取得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非本市户籍幼儿; (8)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并且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不达标的非本市户籍幼儿。 入园矛盾突出地区,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区报名系统中幼儿入园条件排序情况、幼儿实际报名情况及街镇、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以“先总分园统筹,再园际分流”的方式安排小班幼儿入园。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按以上条件排序,梯队录取,溢出幼儿不统筹。托班幼儿按年龄大小排序,梯队录取,溢出幼儿不统筹。
七、按统筹条件报名的小班适龄幼儿如何入园? 在“优先满足本市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报名系统后台根据以下条件将报名成功的小班幼儿自动排序: (1)持有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 (2)父母一方已取得本市户籍的非本市户籍幼儿; (3)父母一方积分达标且《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上的居住地址和所在单位地址都在闵行区的非本市户籍幼儿; (4)父母一方积分达标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上只有居住地址在闵行区的非本市户籍幼儿。 对于积分达标同等条件的幼儿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持有人截至2021年2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月数进行排序。 按统筹条件报名的幼儿采用“居住地所属街镇范围内,有剩余公办资源统筹,溢出幼儿不统筹”的方式招生录取。该类幼儿在居住地所属街镇公办幼儿园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按系统排序情况,梯队统筹录取,溢出幼儿不统筹。若居住地所属街镇无剩余公办幼儿园资源,则不进行统筹。
八、错过市登记/区报名的小班幼儿如何进行补登记/补报名? 错过市信息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4月30日)或区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12日)的小班幼儿监护人,可至区级指定登记点进行补登记或补报名。 补登记时间: 5月10日、5月11日 17:00-19:00 5月22日、5月23日、6月5日 08:30-11:30,13:30-16:30 8月23日 08:30-11:30,13:30-16:30 补报名时间: 5月22日、5月23日、6月5日、6月6日 08:30-11:30,13:30-16:30 8月23日、8月24日 08:30-11:30,13:30-16:30 区级指定登记点信息:
九、什么是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和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 民办幼儿园“小区生”是指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招生区域内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幼儿,享受“小区生”收费优惠政策。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享受该优惠政策(不含二胎及多胞胎的情况)。 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是指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小区生”入园需求和班额未达到规定人数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录取的幼儿,原则上只招收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幼儿。
十、幼儿户口所在地/产权证变动(登记)在本年度4月15日之后的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如何享受“小区生”收费优惠政策? 符合本区对口报名条件但幼儿户口所在地/产权证变动(登记)时间在本年度4月15日之后的幼儿,从幼儿户口迁入/产权证办出次月起,顺延6个月,第7个月开始享受“小区生”收费优惠政策。小班幼儿、中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均适用此规定。
十一、特殊情况的幼儿如何报名入园/现场验证? 特殊情况的小班幼儿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信息登记和区网上报名。 1、本市户籍留学人员的持外国护照子女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且持有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本市户籍海外留学人员的持外国护照子女,可选择报名“居住地对口”幼儿园,并与本市市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父母一方本市户籍证明的原件。 2、“市政动迁”幼儿 (1)幼儿持有本市常住户口; (2)“动迁协议”上安置房的地点必须属于闵行区; (3)“动迁协议”上安置人员必须有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 (4)动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没有办理或没有办理成功的原因是客观因素造成; (5)幼儿户口没有迁入的原因是客观因素造成。 幼儿监护人需先咨询街镇教委及幼儿园是否符合以上条件,核实后方可按“动迁协议”选择报名“居住地对口”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动迁安置房地址统筹安排入园。不符合以上条件但错误按“动迁协议”报名幼儿园的,会导致现场验证不通过及录取失败。 3、无本市户籍的领养幼儿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领养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无本市户籍的领养幼儿,可选择报名“居住地对口”幼儿园。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国家民政部颁发的领养证明、领养人户口簿的原件。 4、继子女幼儿 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及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继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继子女幼儿,可选择报名“户口所在地对口”幼儿园。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其父(继父)、母(继母)结婚证、监护人证明的原件。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继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外区户籍/外省市户籍继子女幼儿,可选择报名“居住地对口”幼儿园。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其父(继父)、母(继母)结婚证、监护人证明的原件。 5、外籍幼儿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和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外籍幼儿,可选择报名“居住地对口”幼儿园(若为公办幼儿园,办学等级必须是一级及以上;若为民办幼儿园,办学等级必须是二级及以上)。不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的外籍幼儿,可选择报名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由幼儿园自主招生。公民办幼儿园均按外籍生收费。 非外籍人员的外籍子女参加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簿(或港、澳、台相对应的身份证明)原件。 在本市合法任职/就业的外籍人员携行外籍子女参加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的护照,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6、特殊幼儿 符合闵行区对口入园条件的特殊幼儿凭儿童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确能坚持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各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拒收,根据其情况妥善安排随班就读。 持有本区户籍需接受学前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至以下开设特教班(点)的幼儿园咨询、登记报名: v 龙茗路幼儿园(古美路街道):龙茗路513弄76号,54166700转8208 v 华漕镇金色幼儿园申长分园(华漕镇):申长北路75号,33583269转206 v 浦瑞幼儿园(浦江镇):江文路188号,64115570转801 v 浦莲幼儿园佳兴分园(浦江镇):永跃路706号,34792261 v 鑫都幼儿园(莘庄工业区):新源路2760号,24203895转8014 v 梅陇金都幼儿园(梅陇镇):金都路1500号,54283692 v 水清路幼儿园丽华分园(莘庄镇):山花路519号,64126278转808 v 昆阳幼儿园金婴分园(江川路街道):鹤庆路641弄10号,64092239 v 塘湾中心幼儿园(吴泾镇):塘中路1号,34305806 v 一品漫城幼儿园(浦锦街道):浦申路2512号,34790251 v 马桥富卓幼儿园(马桥镇):富卓路130号,52216532 v 君莲幼儿园春都分园(颛桥镇):春都路210号,34070562 v 虹桥中心幼儿园(虹桥镇):虹梅路2984号,64061191 v 爱博果果幼儿园(新虹街道):天山西路4350号,64207010 听力在60分贝以上且完全没有语言能力的幼儿,可至启英幼儿园咨询、登记报名。 v 启英幼儿园(七宝镇):新镇路1085号,54859692
十二、插班转园幼儿如何报名? 有插班转园学额的幼儿园方可接受插班转园幼儿预报名。公办幼儿园只接受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插班转园幼儿预报名,依据预报名幼儿的排序情况及实际班额情况梯队录取,溢出幼儿不统筹。 准备第一学期(九月份)插班转园至闵行区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需在本年度的上半年,按照《闵行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插班转园幼儿的网上预报名及其他相关操作。 准备第二学期插班转园至闵行区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需于第一学期结束前与幼儿园联系,有插班转园学额的幼儿园可接受预报名及验证。幼儿园于第一学期结束前的最后一周将插班转园幼儿(在插班学额范围内)名单及材料上交至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幼儿由幼儿园下发插班转园录取通知。收到录取通知的幼儿可于第二学期入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