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及要求 因身体情况(需提供6个月内本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鉴定报告)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提供有效证明)确有困难需要延缓一年入园的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幼儿(外省市户籍目前不在此范围内)。 二、缓学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 监护人根据适龄幼儿户口和房产,到对口幼儿园招生部门进行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原件(见附表1)由幼儿园进行初审,符合延缓入园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填写《闵行区幼儿延缓入园申请表》(见附表2),园长签字并加盖幼儿园公章后上报闵行区教育局学前科。 2、核准 最终加盖幼儿园及教育局公章的延缓入园申请表有效,监护人需妥善保存此申请表原件,作为第二年该幼儿报名入园的凭证。 幼儿园、教育局分别留存申请表复印件及申请材料复印件。 3、说明 延缓入园申请受理时间为上海市小班适龄幼儿入园网上信息登记时段,延缓入园申请获批的小班适龄幼儿,不用参加上海市小班适龄幼儿入园网上信息登记。凭幼儿园及教育局盖章的《闵行区幼儿延缓入园申请表》,在第二年报名阶段开启前向幼儿园或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报名入园办法。延缓入园时间为一学年。 附表1:《申请材料清单》
附表2: 闵行区幼儿延缓入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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