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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办上海市闵行好时光金拇指幼儿园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年6月6日
  • 索引号:SY180000791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6-02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2〕44号
  • 发布日期:2022-06-0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幼儿园:

20211129日,家长报警反映民办上海市闵行好时光金拇指幼儿园有老师殴打幼儿情况。经公安机关查明,相关情况属实。20211130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对涉事教师许**和涉事保育员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该园教师和保育员的行为侵害了幼儿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暴露出幼儿园管理松懈,师德师风建设不力的问题。为严格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学行为,严格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教育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2021年版)》等相关文件精神,闵行区教育局经研究决定,对民办上海市闵行好时光金拇指幼儿园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1.责令幼儿园立即免去该园园长职务,清退相关责任人;

2.责令幼儿园全覆盖安装监控视频并加强监管;

3.在全区园长会上点名批评;

4.对该园2021年度检查给予“不合格”,并报区民政局;

5.限制该园2022年非小区生招生资格。

全区各幼儿园要引以为戒,加强园所管理,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以《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标准,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26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6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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