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13050202000002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9-03-12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19〕31号
- 发布日期: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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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9〕31号
各民办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我区民办幼儿园规范优质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同时为闵行区民政局2018年年度检查结论提供依据。现将《关于开展闵行区民办幼儿园2018年度规范优质发展——年检评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年度检查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在闵行区教育局领取办学许可证并经区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的民办幼儿园。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党组织建设:包括组织建设和政治核心; 2.园所管理: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及治理实施情况; 3.保教质量:包括保教管理、保教实施及卫生保健; 4.队伍建设:包括资质配备和师德师能; 5.办园保障:包括办园条件、安全管理、财务管理、自查管理等。具体内容见《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优质发展——年检评估指标》。 三、检查要求 根据《闵行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年度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对照《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优质发展——年检评估指标》,7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并给予一定经费奖励);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对于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幼儿园,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招生。 四、检查方式 1.自查与专家组检查相结合。根据此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在幼儿园自查的基础上,对照《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优质发展——年检评估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自查报告。闵行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的检查,并给出检查结论。 2.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打分,综合各部门的打分情况,给予评定。 3.现场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根据“重常态、重规范”的原则,在专家组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幼儿园在日常工作中对相关政策的执行及办学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五、检查程序 1.本次年度检查继续采用网上年检的方式进行填报。2019年3月1日起,参检社会组织使用“法人一政通”数字证书钥匙盘登录“上海社会组织”网(http://www.shstj.gov.cn),在线填写《2018年年度检查报告书》,具体操作详见《2018年年度检查——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操作指南》。2018年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和“法人一政通”数字证书已到期需换领的社会组织,应按照社会组织数字证书申(换)领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申(换)领手续,详情可咨询962600。 2.2019年3月15日前,各民办幼儿园将自查报告(围绕《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优质发展——年检评估指标》对幼儿园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优质发展——年检评估指标》自评分表(盖好公章)、交至闵行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108室,同时通过OA系统提交电子稿至学前教育科何志萍老师的邮箱。 3.2019年3月31日前,各民办幼儿园完成《2018年年度检查报告书》的网上填报工作,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加盖电子签章后,由系统自动提交。 4.《民办幼儿园规范优质发展——年检评估指标》中的工会活动考核表、团支部考核表直接由教育局工会、团委提供给学前教育科,街镇意见表由街镇考核后统一上交至学前科,幼儿园无需再提供。 5.2018年3月—5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闵行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各幼儿园根据《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优质发展——年检评估指标》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2018年1月~2018年12月的),以便专家实地查看。 6.根据2017年度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的结果,有以下8所幼儿园为2018年度免检单位,即不进行现场检查(上年度已免检单位不列入本次免检单位中):上海市闵行区绿世界实验幼儿园、上海闵行区协和罗阳幼儿园、上海闵行区启英幼儿园、上海市金汇实验幼儿园、上海闵行樱桃子幼稚园、上海闵行区婴幼儿早期教养研究指导中心、上海市闵行区龙柏西郊幼儿园、上海闵行区常春藤幼儿园。以上单位只需在2019年3月15日前提交以下书面资料至学前教育科108室。 (1)2018年度自查报告; (2)《闵行区民办幼儿园规范优质发展——年检评估指标》自评表;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4)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 (5)2018年度民办幼儿园工会工作考核表(由教育局工会提供); (6)2018年度民办幼儿园团支部活动考核表(由教育局团委提供); (7)2018年度幼儿园依法变更的材料(包括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董事会成员、章程等材料); (8)园舍消防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 7.2019年4月30日前,区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在网上提交年度检查意见。 8.2019年6月30日前,区民政局对年度检查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年度检查“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在“上海社会组织”网上显示,并通过短信通知各参检单位。 9.2019年 7月31日前,各参检单位持《登记证书(副本)》到闵行区莘东路 505 号(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3楼 57号窗口加盖年检印章。 10.年度检查工作结束后,区民政局通过“上海 社会组织网—区县频道—闵行”,向社会公告社会组织的年检结果。 六、2017年7月-2018年6月期间新举办的幼儿园应另附材料 1、民办幼儿园组建工会批复(复印件)、会员名单、活动记录; 2、民办幼儿园团支部组建批复(复印件)、团员名单、活动记录; 3、民办幼儿园党建挂靠单位的组织关系证明(复印件)。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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