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2]36号 各学校(幼儿园)、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教育督导规定>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本市人民教育督察员制度的若干意见》,提高教育法制化的水平,加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教育的力度,建设良好的教育行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不断优化人民教育督察员、特约教育督导员制度,确保闵行教育现代化的顺利实现。经研究决定: 一、聘请以下13位同志为“闵行区第四届人民教育督察员” (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国彦、王晓鸥、孙红卫、孙建华、孙 康、李宝林、 吴瑞君、张雪平、杨志荣、杨爱珑、顾 红、曹雁华、 龚耀昌 二、聘请以下15位同志为“闵行区第五届特约教育督导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建峰、石 淼、朱永庆、孙建东、苏伟群、杨华芳、金 中、 陈文军、姚爱军、秦书珩、崔雁屏、董学平、鲁 林、曾 明、 蔡 骏 上述人民教育督察员的任期自2012年3月至2016年2月止,特约教育督导员的任期自2012年3月至2016年2月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主 题 词:教育 督察员、督导员 聘任 通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 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中共闵行区委统战部、闵行区人大办公室、闵行区政府相关委办局、闵行区政协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共印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