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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教育系统储备教师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年7月7日


一、政策出台背景

本办法是对《闵行区教育系统储备教师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0月10日印发)的修订完善。整个办法的出台是为应对闵行区教育规模增长带来的师资需求,补充学校师资力量,为闵行教育筑好优质师资蓄水池。与以往编外教师管理模式不同,该办法明确“储备教师”是经区教育局规范招聘、财政全额保障的专任教师,并非普通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从制度上确立了储备教师的专业地位和保障基础。

二、具体内容

储备教师,指经过闵行区教育局规范的教师招聘流程并被所在学校录用,由财政拨款全额保障的专任教师。

(一)社会公开招聘

1.招录对象:应届、历届大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

2.招录标准:参照闵行区教师公开招聘条件;

3.招录流程:参照闵行区事业编制教师招录流程。

(二)薪酬福利保障

1.薪酬标准:分学段核定由基本收入、工作量收入、节日费、考核奖(月考核+学期考核)四部分组成;

2.福利保障:包括社保、公积金等福利。

(三)职业发展通道

1.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在校期间应参照在职公办教师培训体系参与其他校本培训区级培训等;

2.进编通道:在闵行区储备满三学期及以上,且每学期考核均合格的储备教师可应聘本区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评优评先:级评优评先中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资格。

(四)考核全面公正

1.考核标准: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与奖励续聘、择优进编等直接挂钩;

2.考核形式:平时考核+学期考核,通过个人自评、内部评议等进行综合评估

3.监督管理:区教育局负责储备教师额度核定、招录监督、政策指导,学校承担日常管理和考核执行职责。

(五)进出管理清晰

1.合同管理:储备教师一经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管理

2.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之外,同时明确 6 类依法解除用工合同的情形,包括师德失范、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