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4日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制定意义及必要性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事关师生身体健康,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闵行区教育局、闵行区市场监督局、闵行区卫健委等三部门联合制定了《闵行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三、主要内容 1、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坚持学生供餐的公益性原则。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坚持学生供餐的公益性原则。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 2、供餐单位和委托配送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以及必须履行的职责。 3、部门管理职责。 4、供餐单位和委托配送单位的评估、准入及退出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