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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闵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6日

闵经委发(2016)62号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经委系统运行目标管理,促进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参照《闵行区政府系统运行目标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结合区经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

  1、组织架构

  成立区经委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领导委内目标管理工作。分管综合条线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副主任、粮食、旅游等条线领导作为副组长按分工负责分管科室和部门的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经委办公室负责全委目标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落实跟踪,根据领导小组要求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2、适用对象

  区经委机关各科(部)室、各事业单位。

  二、目标的制定

 1、目标分类

目标按设定内容划分为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定量目标是指政府工作中可以准确量化和分解的目标任务。定性目标是指对难以量化的工作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而形成的目标任务。目标按设定程序不同划分为静态目标和动态目标。一般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静态目标,年中根据需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动态目标。

 2、目标来源

 (1)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下达的涉及本部门工作目标和

任务;

 (2)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涉及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3)《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

作目标和任务,以及区人大、区政协相关工作要求和建议;

 (4)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需要纳入目标管理的其他重要工作

等。

 3、设定原则

把握全局,以重点工作为主,体现问题导向、矛盾导向。以定量目标为主,按照“工作目标具体化、工作任务项目化”要求,量化细化和具体化。不能量化的目标定性描述要确切规范、细化具体,有时间期限,具有可考核性。

  4、静态目标设定程序

 (1)目标预安排。每年10月下旬,结合区政府工作报告起

草工作同步启动目标预安排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综合性强、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在充分调研、协商基础上,围绕中心工作,各科室上报下一年度建议纳入全区的重点工作目标提交至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形成本单位重点工作目标,经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审议,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区政府办公室,供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参考。

 (2)目标安排。市、区“两会”召开后,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闵行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安排》,按照区政府督查室关于重点工作分解“六定”要求,确定分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细化任务、明确进度节点、确定工作措施,对每一项目标任务制订目标任务书。目标任务书须经行政主要领导审定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

  5、动态目标设定程序

 (1)发起。本年度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下达之后,出现下列情况,年中可以根据需要发起设定动态目标,列入日常目标管理和统一考评:一是市委、市政府及市级部门年中确定的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二是区委、区政府年中确定的工作任务;三是各条线年中提出需要作为区政府重点目标的工作任务。

 (2)确认。出现上述第一、二种发起情况,由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相关文件和区领导批示,直接确定为年度区政府重点目标,以督办单形式下达。区经委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督办单要求协调相关科室(部门)将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制订上报目标任务书并组织实施。出现上述第三种发起情况,由相关科室(部门)书面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区政府办公室将此项目标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目标。

  6、目标调整

  为保证目标的严肃性,目标任务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确因国家和上海市出台新政策或区委、区政府新的工作要求等特殊原因需调整的,由相关科室(部门)书面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办公室,经区政府办公室初核、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目标的执行

  1、分级负责

  按照分级负责的总体要求,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目标要强化目标和责任分解,行政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各项重点工作主要责任人,要加强协调推进,全力推进落实。

  2、跨部门和条块协调

  区政府重点工作中区经委为牵头单位的,相关责任条线要负责统筹协调配合部门、相关街镇(工业区),提出协商一致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节点目标,并积极推动落实;对于不能协商一致的事项,牵头条线应及时报领导小组,提请相关区领导专题协调推进,明确职责分工。对涉及多部门、跨条块工作需明确分工责任的,报领导小组后可制发工作协调单,作为落实工作责任的依据。

  3、重要事项报告反馈

  目标责任科(部)室在目标执行中遇到需委领导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对需重点推进的事项或解决的问题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报区分管领导。领导小组每季度向分管区领导汇报各项重点工作目标推进落实情况。

  四、目标的监督

  1、区经委办公室依托政务大督查平台系统,构建强有力的目标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协同办公平台,完善目标分发、执行、协调、进度上报、状态提醒、数据汇总统计、网上公开、日常评价等动态管理功能,实现目标推进的网上留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执行到位。

  2、综合管理科负责加强对各项区政府重点工作的牵头协调、跟踪落实。

  3、纪监室加强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目标管理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责任主体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工作,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科(部)室或个人的责任。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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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