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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定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摸底排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闵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1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园区管委会:

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生3.21特大爆炸事故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所生产的部分产品属于法律法规明确受监控特定有机化学品,但该企业未依法履行申报义务。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防止本市发生类似事件,根据工信部、市经信委有关要求,决定于近期对本市生产使用特定化学品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摸底排查范围

各单位应对行政区域内生产化工产品或使用化学原料的企业进行深入摸底,全面掌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情况:

(一)涉及生产附件1中所列特定化学品企业(包括生产的产品及生产过程中间体);

(二)涉及使用附件1中所列的二类监控化学品企业。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将摸底排查中掌握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相关情

况填入附件2《生产使用特定化学品企业情况汇总表》中,并将盖章确认后的表格于5月15号前报送我委(请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信箱)。如无符合条件的企业,也请书面零报告

三、相关要求

附件1中所列特定化学品不仅可用于工农业生产和服务民生,也是制造化学武器的重要原料。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加强监管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落实;此次排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加强组织筹划,调配精兵强将,切实将相关企业情况摸清楚、掌握准。我委将结合后续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逐一核实,对工作存在明显疏漏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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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