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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本区商务领域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闵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0年3月19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各企业:

根据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备案工作的通知》最新要求,为加快恢复商务经济发展活力,确保本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区商务领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取消相关备案,可以直接复工复产复市。

二、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超市、批发市场、菜市场等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出入口通道可以全面开放。

三、各类餐饮企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恢复常态化经营。

四、各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业街内不得举办导致人员聚集的促销活动。

五、企业员工应当佩戴口罩提供服务。

六、各商务领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做好营业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消毒、通风等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进展情况,将及时调整相应工作举措,相关内容将另行公布实施。

联系人:张卫明  陈昊

联系电话:54130121  342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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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