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1月3日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行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对现行有效的区经委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区经委决定,下列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闵行区鼓励引导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操作办法》(闵经委发〔2020〕55号)。

 

    特此通知。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

留言

*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验证码  

公众意见

咨询人 意见与建议 回复内容 提交时间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