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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区级部门支出预算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闵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2年2月8日

闵经委发〔20225

 

关于2022年区级部门支出预算的批复

 

闵行区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2022年部门预算申请收悉。根据闵行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的2022年闵行区本级财政预算支出方案,按照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合理支出的原则,现将你单位部门支出预算批复如下: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94,294,78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96,786.00元,项目支出191,598,000.00元;

根据《闵行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闵委发〔201950号)的工作要求,现同步批复你单位报送的2022年绩效目标。

各预算主管部门是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具有法定效力,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程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项目及金额。

二、应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尽早启动项目实施,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应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支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四、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审的通知》(闵财行〔20206号)文件精神,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守信、讲求绩效”原则,规范部门购买服务行为,并按照勤俭节约的要求,合理控制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

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单位内控制度要求规范操作;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货物和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规范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的通知》(闵财采〔202012号)执行。

六、要优化项目管理,加强绩效“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在预算执行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特此批复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228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2228日印发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