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一、概述 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区经委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学习保证。 (二) 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单位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所有申请均按时办结。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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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闵行区经济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闵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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