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经济、 商业商务、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业经济、 商业商务、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相关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本区工业布局调整、 转型升级, 促进产城融合。 负责本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业用地标准,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指导和推进存量工业用地转型。推进本区节能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 协调本区节能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园区节能减排、 循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
研究提出本区工业和服务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按照权限核准、 备案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重大产业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 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本区人工智能、 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产业的发展。 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产业服务平台、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开展军民融合产业经济运行分析。
负责统筹协调本区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建设, 加快推动园区转型升级。负责本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业园区经济运行情况,掌握重点企业运营情况。做好专项资金拨付,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负责市、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申报、跟踪、验收和审核工作。
推进各类商务区发展, 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创新。 负责本区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和服务业领域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拟订并落实企业服务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 服务各类所有制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 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跟踪、 验收和审核工作。 负责各类企业上市服务协调工作。负责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服务等工作。
负责推进本区商贸业发展,促进和扩大消费。 负责商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工作。 制定商贸领域规划、政策和布局指导, 负责本区商业特种行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活性服务业行业管理。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优化消费环境。推进电子商务、 平台经济发展,落实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农副产品市场规划控制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
指导本区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协调外商投资促进、投资管理和投资保护工作。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的审批与备案工作, 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协调性服务。负责依法管理本区外商投资企业,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
指导本区外贸进出口, 推动贸易结构调整提升, 促进贸易便利化。负责服务外包企业资格认定和技术、 软件进出口合同登记备案。 负责本区企业进出口经营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货物进出口贸易运行情况统计和监测。 负责权限内公平贸易协调和预警工作。牵头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指导本区展览和境外出展工作。对接协调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相关工作。
研究提出本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和品种目录, 承担区级储备商品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相关储备物资资金审核,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储备,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 启动应急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承担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实施粮食市场应急机制, 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建议。组织实施区级粮食储备和推陈储新工作,保持本地区粮食供应稳定,管好、用好政府对粮食政府性业务的财政补贴。 负责帮困对象的粮油供应管理。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