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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须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旅游局、上海市闵行区粮食局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4日

申请办理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须知

(一)条件

1、企业:

A、有与经营酒类商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B、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

C、其他相关证明或文件。

2、个体工商户:

A、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与必备资金;

B、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无业人员(出具劳动手册或乡镇一级以上无业待业证明);

C、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外地公民(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一级以上外出务工证)

D、年满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内有行为能力的公民

3、否决条件:同店经营有毒有害物品。

(二)所需材料:

1、法人代表或个体业主身份证

2、个体工商户:

A、本市无业、待业人员证明(劳动手册或乡镇以上证明);

B、外地公民:暂住证、外出务工证(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签发的外出务工证);

3、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地产权证。

注: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办程序及要求

1、申办许可证必须先填写《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申办许可证必须如实先填写《酒类商品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

3、申办许可证必须先签订《上海市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告知承诺书》;

4、申办许可证按要求提供所需其他材料;

5、以上手续完备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凭《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领取许可证。

办理地址: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 莘建东路2012

联系电话:34120066

办证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上海市闵行区酒类专卖管理局                            监督电话:64135386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