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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商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旅游局、上海市闵行区粮食局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9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商业管理部门、各商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市商务委关于切实做好本市商贸领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的要求,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商业管理部门及商业企业要树立安全工作大局意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驻守安全底线,进一步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做好商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商业稳定运行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商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商业发展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和落实商业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商业企业与街镇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到岗。

二、突出重点单位,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商业管理部门要对本区域的商场、大卖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商(市)场进行排摸,认真梳理商业行业安全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配合安全监管部门明确细化整治内容和重点,建立重点区域和企业名单。积极组织商业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主动配合街镇安全部门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经营场所易引发人员滞留拥挤地段及其他易引发事故的设施和场所的安全检查。按照区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配合区经委组织商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自查,对重点大型商(市)场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抽查,集中检查1年不少于2次,检查企业1年不少于20家次。

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商业促销活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规范本区域商业行业公开举办的商业促销活动,严格控制限时限量、折扣力度大、集中统一的促销活动。督促商(市)场在购物节、节庆活动中提前制订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促销活动报备制度,安排足够的安保力量,加强活动中人员流量的动态监测和限制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在促销活动举办前及过程中,对活动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做好相应的应急预警工作。

三、强化意识技能,联合开展安全宣传培训

根据区安委会和消防委的要求,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商业管理部门要配合各街镇安全部门做好商业行业安全培训、宣传工作, 全覆盖的宣传新安法,强化商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商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员工消防技能培训,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能力。联合安全部门为商业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提供专业指导,定期组织消防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四、注重基础数据,及时报送安全工作数据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商业管理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数据的整理与报送工作,加强与街镇安全部门协同配合,完善安全工作台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认真整理每月商业行业安全与消防检查、宣传、培训情况,每月2日前及时报送上月《商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月报表》,并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书面报送工作。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15年3月4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