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闵行区经委关于印发《2019年闵行区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闵行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1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1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商运行〔2019〕27号)有关精神,新建50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被列为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闵行区的建设任务是4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为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区经委制订了《2019年闵行区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19320

 

联系人肖海燕    联系电话:54174305

 

 

 

2019年闵行区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1号)、《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商运行〔2019〕27号)要求,本市加快推进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新建500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闵行区建设任务是4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积极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根据市商务委要求,闵行区积极推进本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管理工作在各街镇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已建成社区智慧微菜场203家,成为标准化菜市场的有力补充,实现菜篮子工程建设向社区最后一公里的延伸。推进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对促进互联网 菜篮子新模式创新发展,加快传统菜市场转型升级,保障菜篮子量足价稳、优质安全、便利惠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作目标

完成新建4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任务,加强社区智慧微菜场在大型居住、新建、老旧等薄弱社区,以及园区、学校等企事业楼宇、食堂的布点设置,进一步提高社区智慧微菜场覆盖率和便民利民水平,最大化满足市民日常主副食品消费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完成实事项目。按照《2019年闵行区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任务分配表》(附件1)及《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评价指南》(附件2)有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闵行区建设任务——新建4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

(二)加强布点设置。力弥补菜市场网点缺口,优先支持大型居住、新建、老旧等薄弱社区,以及园区、学校等企事业区域的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重点设置在菜市场距离较远或客观原因导致菜市场建设暂时不到位、市民买菜不方便的社区附近,以及楼宇、食堂等固定场所,且选址不影响居民出行、不占用消防通道、城市公共道路。

(三)推进标识应用。按照上海市菜篮子工程·社区智慧微菜场标识管理要求,在新建社区智慧微菜场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识,并由各街镇依照职责分工做好统一管理,提高市民对社区智慧微菜场的知晓度和信任度。

(四)优化运营模式。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采用网订柜取、自动售菜机现场24小时自助服务等模式运营,通过官网、手机APP、微信等多渠道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订单式买菜服务,并以经营主副食品为主,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

(五)严格追溯管理。社区智慧微菜场所售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采用统一包装,实现肉菜二维码追溯新技术应用,将产地、配送、零售等信息形成完整信息追溯链条,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方便消费者查询。

(六)确保便利惠民。充分发挥社区智慧微菜场对保障菜篮子价格基本稳定的积极作用,推进社区智慧微菜场线上线下平台重点蔬菜品种价格监测,确保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让老百姓菜篮子消费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七)加大品牌培育。支持推广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智慧微菜场运营管理企业入驻闵行,同时,支持主副食品知名品牌入驻社区智慧微菜场平台,开展产销对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3月底前)

制定并下发《2019年闵行区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评价指南》。召开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动员部署会,明确各街镇目标任务。各街镇根据建设任务和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推进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11月底前)

二季度,新建15家社区智慧微菜场;三季度,新建 35家社区智慧微菜场,开展相关宣传。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2月底前)

新建 4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全面总结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街镇负责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项目的全面推进工作;按照任务分工,负责本区域社区智慧微菜场项目的组织推进和建设工作;相关承建单位负责项目具体落实等工作。

(二)落实资金安排。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项目属于市政府实事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以企业投资建设为主,各街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资金支持,具体方案由各街镇自行制定,市级财政将统筹给予定额补贴。

(三)加快项目进程。各街镇应加大对社区智慧微菜场网点设置的支持力度,各街镇商业部门和承建单位应定期报送2019年新建社区智慧微菜场项目名单及项目进度,每季度报送典型案例材料,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四)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对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项目的经验总结,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项目的受益面和知晓度。

(五)开展考核评估。将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街镇的考核中,各街镇要对项目动态跟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完成后,要配合区经委开展智慧微菜场验收评议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1.2019年闵行区社区智慧微菜场任务分配表

2.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评价指南

 

 

 

 

附件1

 

2019年闵行区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任务分配表

 

序号

区名

2019年建设

分配情况

备注

1

浦江

8

 

2

吴泾

4

 

3

马桥

2

 

4

颛桥

3

 

5

莘庄

1

 

6

七宝

5

 

7

梅陇

2

 

8

虹桥

2

 

9

华漕

3

 

10

江川

2

 

11

新虹

2

 

12

古美

2

 

13

莘庄工业区

2

 

14

浦锦街道

2

 

合计

40

 

 

 

附件2

 

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评价指南

 

1 范围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1号)要求,新建500社区智慧微菜场被列为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特制定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评价指南。

本评价指南适用于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市商务委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3 评价原则

3.1客观性

实施本建设评价指南时,应采取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

3.2全面性

应能全面反映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实施情况。

3.3一致性

建设评价指南条款应相互对应,具有内在逻辑关系。

3.4可操作性

建设评价指南条款清晰明了、评价方法简单易行、评价信息易于搜集和整理。

4评价方式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承建单位按照本建设评价指南推进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工作,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将符合要求的社区智慧微菜场名单上报市商务委。

5 评价内容

5.1设置合理

布点设置优先支持大型居住、新建、老旧等薄弱社区以及园区、学校等企事业区域,重点设置在菜市场距离较远或客观原因导致菜市场建设暂时不到位、市民买菜不方便的社区附近,以及楼宇、食堂等固定场所,且选址不影响居民出行、不占用消防通道、城市公共道路。

5.2 经营模式

5.2.1采用网订柜取或自动售菜机现场24小时自助服务等模式运营

5.2.2承建单位已正常运营50家(含)以上社区智慧微菜场,在全市有一定示范效应。

5.3经营品类

以经营主副食品销售为主、品种丰富,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

5.4包装标识

5.4.1销售的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统一包装;

5.4.2包装标识上应标明品名、计量单位等;

5.4.3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同步,内容真实,标识醒目;

5.4.4标识信息与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

5.5追溯完备

5.5.1实现肉菜等食用农产品二维码信息追溯;

5.5.2追溯信息包括产地、配送、零售等完整信息追溯链条,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方便消费者查询;

5.5.3有专人负责追溯信息管理,并与本市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

5.6基地对接

5.6.1设有本市外延(主供应、扶贫)基地农产品线上网订区,线下自动售菜机设有外延(主供应、扶贫)基地农产品专售区

5.6.2销售对口地区精准扶贫农产品。

5.7价格合理

5.7.1设置有绿叶菜供应线上网订专区或线下专售区;

5.7.23个(含)以上绿叶菜品种价格在合理区间。

5.8品牌入驻

5.8.1引进肉类、蔬菜、粮油、豆制品、熟食制品、南北货等主副食品品牌企业入驻网订平台或自动售菜机;

5.8.2品牌企业产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9供应链完善

5.9.1应具备统一物流配送中心;

5.9.2实现主副食品包装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冷链化供应;

5.9.3配送中心应具备与其经营品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并开展相关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

5.10管理制度

5.10.1应建立食品安全、产品检测、采购索证索票、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

5.10.2保留相关运行记录。

6 评价结果

6.1按照《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评价评分表》(附录A)进行现场评价,为关键项,关键项不合格,视为不合格,不予评价;关键项合格,给予评价;

6.2评价综合得分达8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获得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社区智慧微菜场称号;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能获得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社区智慧微菜场称号;

6.3获得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社区智慧微菜场称号的,应在醒目位置悬挂上海市菜篮子工程·社区智慧微菜场标识,标识统一编号,完整清晰。

附录A

2019年上海市社区智慧微菜场建设评价评分表

序号

评价内容

成熟度划分

评分细则

标准分

得分

1

设置合理(10分)

布点设置优先支持大型居住、新建、老旧等薄弱社区以及园区、学校、楼宇、食堂等固定场所,且选址不影响居民出行、不占用消防通道、城市公共道路。

100%

符合。

10

 

0%

不符合。

2

经营模式(10分)

2.1网订柜取或自动售菜机现场24小时自助服务等模式运营。

100%

符合。

5

 

0%

不符合。

2.2承建单位已正常运营50家(含)以上社区智慧微菜场,在全市有一定示范效应。

100%

运营50家(含)以上社区智慧微菜场。

5

 

0%

运营50家以下社区智慧微菜场。

3

经营品类(10分)

以主副食品销售为主、品种丰富,满足市民日常消费需求。

100%

符合。

10

 

0%

不符合。

4

包装标识(10分)

4.1销售的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统一包装。

100%

销售的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全部统一包装。

3

 

60%

销售的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部分使用统一包装。

0%

销售的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未使用统一包装。

4.2包装标识上应标明品名、计量单位等。

100%

包装标识内容完整。

3

 

0%

包装标识内容不完整。

4.3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同步,内容真实,标识醒目。

100%

线上线下信息全部同步,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2

 

60%

线上线下信息部分同步,内容真实明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0%

线上线下信息不同步。

4.4标识信息与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

100%

标签信息能与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

2

 

0%

标签信息不能与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

5

追溯完备(10分)

5.1实现全部肉菜等食用农产品二维码信息追溯。

100%

实现全部肉菜等食用农产品二维码信息追溯。

4

 

60%

部分实现肉菜等食用农产品二维码信息追溯。

0%

不能实现肉菜等食用农产品二维码信息追溯。

5.2追溯信息包括产地、配送、零售等完整信息追溯链条,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方便消费者查询。

100%

可以实现全程追溯。

3

 

60%

可实现部分环节追溯。

0%

不能实现追溯。

5.3有专人负责追溯信息管理,并与本市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

100%

与本市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且有专人负责追溯信息管理。

3

 

60%

与本市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但无专人负责追溯信息管理。

0%

未与本市肉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对接。

6

基地对接(10分)

6.1设有本市外延(主供应、扶贫)基地农产品线上网订区或线下自动售菜机设有外延(主供应、扶贫)基地农产品专售区。

100%

设有本市外延(扶贫)基地农产品线上网订专区或线下自动售菜机设有外延(扶贫)基地农产品专售区。

5

 

0%

未设有本市外延(扶贫)基地农产品线上网订区或线下自动售菜机设有外延(扶贫)基地农产品专售区。

6.2销售对口地区精准扶贫农产品。

100%

销售对口地区精准扶贫农产品。

5

 

0%

未销售对口地区精准扶贫农产品。

7

价格合理(10分)

7.1设置有绿叶菜供应线上网订专区或线下专售区。

100%

设置有绿叶菜供应线上专区或线下专售区。

5

 

0%

未设置有绿叶菜供应线上专区或线下专售区。

7.23个绿叶菜品种以上(含3个)价格在合理区间。

100%

3个(含)以上绿叶菜品种价格在合理区间。

5

 

60%

1-2个绿叶菜品种价格在合理区间。

0%

无绿叶菜品种价格在合理区间。

8

品牌入驻(10分)

8.1引进肉类、蔬菜、粮油、豆制品、熟食制品、南北货等主副食品品牌企业入驻网订平台或自动售菜机

100%

肉类、蔬菜、豆制品、熟食制品等4类产品均有品牌企业入驻

5

 

60%

肉类、蔬菜、豆制品、熟食制品等部分类别产品有品牌企业入驻

0%

品牌企业入驻

8.2品牌企业产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00%

品牌企业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

 

0%

品牌企业产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9

供应链完善(10分)

9.1应具备统一物流配送中心。

100%

配备有统一物流配送中心。

4

 

0%

未配备统一物流配送中心。

9.2实现主副食品包装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冷链化的供应

100%

主副食品实现包装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冷链化。

3

 

60%

主副食品部分实现包装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冷链化。

0%

主副食品未能实现包装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冷链化。

9.3配送中心应具备与其经营品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并开展相关快速检测工作。

100%

配送中心具备与其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快速检测能力,并开展相关快速检测工作。

3

 

60%

配送中心具备与其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快速检测能力,但未开展相关快速检测工作。

0%

配送中心未具备与其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快速检测能力,未开展相关快速检测工作。

10

管理制度(10分)

10.1应建立食品安全、产品检测、采购索证索票、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

100%

建立管理制度且全面。

5

 

60%

建立管理制度但不全面。

0%

未建立管理制度。

10.2保留相关运行记录。

100%

保留相关运行记录且全面。

5

 

60%

保留相关运行记录但不全面。

0%

未保留相关运行记录。

注:带为关键项,不合格,视为不合格,不予评价。

1

 

相关附件下载: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