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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第一批区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旅游局、上海市闵行区粮食局  发布时间:2011年6月13日

闵经委发(201143

 

闵行区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第一批

区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重点用能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闵行区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总体目标。根据2011年工作安排,区经委组织开展2011年度第一批区级节能技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内重点用能企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

2011年度区级节能技改项目实行常年受理。

第一批市级节能技改项目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620日。

2、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三)申报的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吨);

(四)申报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闵行区节能技改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

(三)《闵行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

(四)《闵行区科技政策奖励扶持申请表》(附件3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一份。

4、申报程序

区级节能技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需盖章件一式四份(附电子版一份,发送至区经委联系人邮箱,电子版可通过闵行区节能服务平台下载专区进行下载),经所辖镇、街道、工业区初审同意后,由镇、街道、工业区集中上报至区经委,各镇、街道、工业区需备案一份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需通过闵行区节能服务平台(http://mh.mysjtu.com/)进行网上资料的填写申报,进入补贴申请,填写闵行区节能技改奖励项目申请表即可。申报企业必须通过平台填写此表,如未填写,项目申报视为无效。

三、项目奖励方式

区政府节能专项采取奖励方式,以奖励的资金量与节能技改项目所取得的实际节能量挂钩,区节能技改项目按节约一吨标煤奖励300元。

四、联系方式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节能科:张鲁

联系电话:64125138

联系地址:沪闵路6558312

E-mailluzhang.shufe@gmail.com

 

 

附件:

1、《闵行区节能技改奖励项目申请表》

2、《闵行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3、《闵行区科技政策奖励扶持申请表》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节能   技术改造   通知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11520日印发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