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闵经委发(2011)43号 闵行区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第一批 区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重点用能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闵行区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总体目标。根据2011年工作安排,区经委组织开展2011年度第一批区级节能技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内重点用能企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 2011年度区级节能技改项目实行常年受理。 第一批市级节能技改项目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 2、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三)申报的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吨); (四)申报的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闵行区节能技改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 (三)《闵行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 (四)《闵行区科技政策奖励扶持申请表》(附件3)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一份。 4、申报程序 区级节能技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需盖章件一式四份(附电子版一份,发送至区经委联系人邮箱,电子版可通过闵行区节能服务平台下载专区进行下载),经所辖镇、街道、工业区初审同意后,由镇、街道、工业区集中上报至区经委,各镇、街道、工业区需备案一份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需通过闵行区节能服务平台(http://mh.mysjtu.com/)进行网上资料的填写申报,进入补贴申请,填写闵行区节能技改奖励项目申请表即可。申报企业必须通过平台填写此表,如未填写,项目申报视为无效。 三、项目奖励方式 区政府节能专项采取奖励方式,以奖励的资金量与节能技改项目所取得的实际节能量挂钩,区节能技改项目按节约一吨标煤奖励300元。 四、联系方式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节能科:张鲁 联系电话:64125138 联系地址:沪闵路6558号312室 E-mail:luzhang.shufe@gmail.com 附件: 1、《闵行区节能技改奖励项目申请表》 2、《闵行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3、《闵行区科技政策奖励扶持申请表》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节能 技术改造 通知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印发 |
当前位置:
闵行区经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第一批区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旅游局、上海市闵行区粮食局 发布时间: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