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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旅游局、上海市闵行区粮食局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7日

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商务管理部门,相关企业:

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建设是2014年市政府实事项目,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14号)及《市商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沪商市场〔2014〕460号)的要求,2014年闵行区承担40个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点建设任务。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推进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建设,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目前,小型电子废弃物缺乏相应的回收指导体系,面临着回收人员混乱、处理非专业等问题,极易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构建闵行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将有效解决电子废弃物的处置难题,以“绿色回收”带动“绿色消费”,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打造智慧、生态、宜居闵行。

二、具体任务

在全区人员密集的商业场所设置40个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点(箱),统一标识为“2014年市政府实事工程电子废弃物回收点”。根据市商委统一要求,委托上海新锦华商业有限公司、新锦华废品交投网络中心闵行分中心(上海马绿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统筹布局选点,完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

区经委做好统筹布局,负责40个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点的选址工作,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大型家电卖场、超市大卖场、商场等场所作为网点,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商务管理部门负责落实网点的设置。实施企业在选定的网点设置统一标识的回收箱,完成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

2、依托网络平台,实现交投积分制管理

实施企业负责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后期的运维管理,对接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一张“阿拉环保卡”实现市民自主交投电子废弃物积分制管理。鼓励市民利用该网络体系交投电子废弃物获取积分奖励,通过积分兑换商业企业消费积点等形式,实现“绿色回收”带动“绿色消费”。

3、加强宣传推介,促进回收体系有效运行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如在网点、地铁站、商场设置“阿拉环保卡”使用手册免费领取点,借助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提高知晓率,引导广大市民积极通过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交投电子废弃物,促进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

关于实事项目中所需电子废弃物回收箱体、收集运输、车辆机具等首年投入,参照《上海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支持政策实施方案》(沪府办〔2012〕109号)予以支持。后续年度的宣传及运维费用,由实施企业通过市场运作进行分摊,以保障回收点(箱)正常运行

2、运维保障

由实施企业为闵行区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体系的日常运维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定期回收各网点的电子废弃物,统一交由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处理企业进行专业化处理,并通过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将积分反馈给市民。


附件:《闵行区2014年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建设工作任务表》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14年11月6日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1月7日印发

附件:

闵行区2014年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建设工作任务表




序号

街镇

数量(个)

备注

1

浦江镇

4


2

吴泾镇

1


3

颛桥镇

2


4

莘庄镇

6


5

七宝镇

7


6

梅陇镇

6


7

虹桥镇

2


8

华漕镇

2


9

江川路街道

4


10

古美路街道

4


11

莘庄工业区

2


合计

40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