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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闵行区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0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园区(商务区)、企业:

根据《闵行区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闵经委规发〔20262)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闵行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申报有关工作,促进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指南,对2026年度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第一条  支持方向

闵行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旨在优化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产业规模扩容、能级提升、特色塑造,着力挖掘和培育发展新动能。

第二条 项目申报

一、加快核心技术攻关

对获得2025年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发展项目)支持的关键软件项目的软信企业,按照市级专项资金1:0.5的配套支持,上限500万元。

申报材料:

1、《闵行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申请表》(附件1);

2、获得2025年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发展项目)支持的关键软件项目的专项资金拨款证明等材料

3、与市经信委签订的获得2025年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项目)支持的关键软件项目的任务计划书、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5、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附件3)

6、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二、推动软件产品创新

对获得2025年市级部门认定的首版次软件的软件产品,按照市级专项资金1:0.5的配套支持。

申报材料

1、《闵行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申请表》(附件1);

2、获得2025年上海市首版次软件的专项资金拨款证明等材料;

3、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4、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附件3)

5、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支持开源软件创新

对获得2025年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发展)支持的开源软件项目,按照市级专项资金1:0.5的配套支持,上限100万元。

申报材料

1、《闵行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申请表》(附件1);

2、获得2025年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发展)支持的开源软件项目的专项资金拨款证明等材料;

3、与市经信委签订的获得2025年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发展)支持的开源软件项目的任务计划书、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5、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附件3)

6、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强化推动应用牵引

对采购并使用2025年市级部门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且获得2025年市级首版次软件应用推广补贴支持的企业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当年度采购合同实际支付金额核算,给予应用单位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15%的资金支持上限100万元

申报材料

1、《闵行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申请表》(附件1);

2、获得2025年市级首版次软件应用推广补贴的资金拨款证明等材料;

3、采购并使用市级部门认定的2025年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首付款和尾款均需提供)、发货凭证/签收凭证等证明材料;

4、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5、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附件3)

6、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四款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区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除外),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

申报方法:线下递交材料:申报主体将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三份胶装装订报所属街镇(莘庄工业区)、重点园区(闵开发、紫竹、临港)等审核并盖章。通过初审后,报送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生产性服务业科闵行区七莘路412号1011室)。

第三条 附则

(一)基础申报材料

1、《闵行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政策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附件3);

3、申报材料如无明确要求原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时间

线下递交材料:2026521- 529日(工作日),9:00-11:00、13:00-17: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联系方式:021-33886917 华老师 朱老师

(三)其他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闵行区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