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府发〔2020〕18号)、《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闵府发〔2019〕23 号)、《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推进,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20〕18 号)、《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经委发〔2021〕31 号)等相关规定,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方案,确保决策事项有序推进。 二、规范决策流程,抓好贯彻落实 决策承办部门要按照“一事项、一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完善决策草案,推进决策事项实施。决策草案提请区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闭环管理,实施动态调整 区经委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制度,对需要调整的事项,由相关科室、单位主动提出申请,报区经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小组审核,或者由区经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小组直接提出调整建议,报主任办公会审定后予以调整并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2024年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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