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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7日

 关于印发《2025年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府发〔2020〕18号)、《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闵府发〔201923 号)、《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委”)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制度。经各部门自主申报、办公室初审,并报请区经委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推进。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闵府发〔2020〕18 号)《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经委发〔2021〕31 号)等相关规定,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方案,确保决策事项有序推进。

      二、规范决策流程,抓好贯彻落实

      决策承办部门要按照一事项、一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完善决策草案,推进决策事项实施。决策提请区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闭环管理,实施动态调整

      区经委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制度,对需要调整的事项,由相关科室、单位主动提出申请,报区经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小组审核,或由区经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小组直接提出调整建议,报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调整并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5326

 

 

 

 

 

 

 

 

 

附件

 

2025年闵行区经济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类别

承办部门

时间安排

1

《闵行区关于支持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专项产业规划

高端装备科

2025年第二季度

2

《闵行区推动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专项产业规划

生产性服务业科

2025年第二季度

3

《闵行区关于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

专项产业规划

生产性服务业科

2025年第二季度

4

《闵行区推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专项产业规划

先导产业科

2025年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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