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会 议 纪 要 (《关于闵行区关于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增补相关条款》征求意见座谈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3日
会议时间:2023年4月13日 会议地点:沪闵路6558号3楼会议室 参会单位:区经委、莘庄镇、虹桥镇、东富龙、奥特斯、思特威、森悦、元廷冷链等 会议内容: 为充分发挥“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区域经济发展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全面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2021年4月区经委和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闵行区关于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闵经委规发〔2021〕4号)及配套操作细则(附件1),政策有效期三年。现根据《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2〕12号)(附件2)《关于做好产业经济运行工作实现2023年平稳开局的通知》(沪经信运〔2023〕104号)(附件3)等文件精神,拟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增补“首次升规纳统”和“支持龙头企业升级扩容”两条专项扶持条款,经与会单位研究讨论,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与会人员对该增补条款的出台表示认可和支持,一方面,新条款的出台对于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将起到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升规提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基层更好开展经济工作也将起到有力助推作用; 二、针对“首次升规纳统”条款奖励适用范围确认为:工业为2022年年度纳统企业和2023年实现月度纳统的新开业企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为2023年实现月度纳统的新开业企业,以上各行业中转专业企业除外; 三、增补的两项条款的奖励资金与原政策条款的奖励资金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若拆分企业的,第一年与原公司合并计算相关数据,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