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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和执行本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

(二)贯彻实施有关科技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和实施本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牵头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统筹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区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张江高新区闵行园的规划编制和评估、专项资金管理,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四)牵头推进“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会同承担“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管理的日常事务,完善常态化推进机制。负责落实“大零号湾”专项政策,统筹安排“大零号湾”区域的政策扶持。

(五)牵头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推动研发机构与功能型平台建设。推进区内大学科技园建设。牵头建设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推动产学研合作。指导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推动技术市场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落实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六)负责科技创新主体的培育和服务。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施小巨人(培育)工程。推动区域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研究和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编制本区生物医药产业规划和政策。

(七)负责科技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做好中小科技企业融资等科技创新服务,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开展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交流。

(八)负责拟订本区科普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普工作创新发展。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