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科委〔2025〕3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检查与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闵科委〔2025〕4号),区科委科协组织开展了科普教育基地的年度检查与综合评价工作,并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对相关科普教育基地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现将年度检查、综合评价结果和经费资助情况予以公布。 一、年度检查情况 本次参加年度检查的共有103家家科普教育基地,其中12家为2024年新增科普教育基地,因未满一年无需参加年度检查。上海敏航无公害蔬菜生产科普教育基地等6家基地未报送年检相关材料,取消其“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称号。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主动申请撤销“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称号。因此,本次共有84家科普教育基地参加年度检查,年检结果均为合格。(年度检查结果详见附件1) 二、综合评价和经费资助情况 本次参加综合评价的为场馆类、三农类、自然资源类和其他类科普教育基地30家。其中上海敏航无公害蔬菜生产科普教育基地等4家基地缺席本次科普教育基地综合评价评审会,因此实际参加评审的共26家基地。经专家评审,给予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上海航空科普馆等10家科普教育基地每家8万元经费资助;给予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的浦江郊野公园科普教育基地等13家科普教育基地每家5万元经费资助;综合评价结果为一般的方圆生态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等3家科普教育基地,不予资助。本次获评的闵行科技馆等4家基地主动放弃经费资助。(综合评价结果和运维费补贴资助详见附件2) 三、资助经费使用要求 各科普教育基地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制度的规定加强综合评价后补助经费的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制定好经费使用预算,将综合评价后补助经费切实用于科普教育基地的改造、提升及日常科普工作,对于无独立财务的科普教育基地,其依托单位应切实保证本经费用于上述用途。 资助经费可使用范围: 1、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2、对基地进行的科普内涵提升、调整项目; 3、基地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展品损耗; 4、展品展项更新经费; 5、开展日常科普公益专题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 6、制作并免费发放科普宣传资料费用; 7、开展日常科普活动产生的人力、物力成本; 8、开展日常科普活动产生的公用事业费用; 9、其他相关运行、维护费用。
附件: 1.2024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年度检查结果汇总表 2.2024年度闵行区科普教育基地综合评价结果和经费资助汇总表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闵行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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