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9年)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电话:021—51763883,电子邮箱lhsr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2019年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认真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不断提升。 1.主动公开工作方面 本年度,本局未制作规范性文件。本局公开行政许可信息763条,行政处罚信息6条,做到了对处理决定结果的应公开尽公开。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上集中采购项目22项,采购总金额21.75万元,采购内容主要是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2.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本局新收信息公开申请4件,上年无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办理的4件信息公开申请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予以答复处理。3件予以公开,无不予处理。 继续做好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今年本局共有3件政府信息转为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文件数3个。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本局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范围的规定,明确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逐步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制定《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规范了行政执法相关公开工作。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通过“闵行绿容”微信公众号、新浪官方微博“闵行绿化市容局”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积极宣传闵行绿化和市容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本局工作人员参加了2次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本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共1件,其中维持结果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共3件,其中维持结果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落实相关制度和规范;二是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优化网站结构,强化网站服务。以方便市民查阅为目标进行栏目调整、资源整合,强化政府网站宣传、沟通、服务和展示的功能;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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