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2024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公布。本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相较于之前版本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吧!
编制背景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2023—2027年)》相关要求,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适用于本区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维护城市公共空间环境整洁有序,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满足一定商业需求,助力烘托商业氛围,提升城市的环境品质。本次《实施方案》共规划户外广告设施点位 820个。
规划对象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户外广告设施,是指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场地设置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实物造型以及其他形式向户外空间发布广告的设施。 本《实施方案》不涉及户外招牌、道路交通和公共指示牌、户外流动广告和临时性户外广告、利用公共汽电车候车亭以及公共电话亭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也不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司法、政务信息及其他信息公告设施。
相较于之前版本有什么变化?
拓展设置形式,增加创新空间 在上位规划“五定”要求的框架下,对独立式和附属式广告的设置形式进行合理调整,根据区域特点引入灯箱布、投影类等多种新形式,对显示屏广告刊播方式、户外广告经营性质等控制性要求的外延也进行了拓展,提高广告设置的灵活性与多样性,让广告宣传能够更加高效地与营商环境融合共生。
逐一甄别分类,契合发展需求 本轮修编对原有广告点位进行了逐一梳理甄别,广泛深入地听取了相关业主和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进而分别作出保留、撤销、调整和新增四种类型的规划布局:对具备商业价值或公益价值,且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现存点位予以保留;对不再具有设置需求或不符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的点位予以撤销;对部分点位进行尺寸、形式和位置上的微调,使其更加契合所处环境的整体风貌;充分考虑新建、待建、改建楼宇的预期性户外广告宣传需求。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指南
线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登录后,选择闵行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页面后可在系统内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c40b139a-3de4-4bb2-8a37-503b0bbcecbb
线下受理 办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至11:30,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1)33881960。
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处罚措施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拆除,对违反设置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款: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实施方案要求的户外广告设施提供设置载体。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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