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落实优化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8.0工作方案,闵行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制定《上海市闵行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5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现将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人民防空监管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执法效能,推动闵行区人民防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 号); 4、《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4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国防规[2024]1450 号) 6、《上海市民防条例》; 7、 《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8、 《上海市人民防空行业经营主体信用监管规 定》(沪国动规[2023]4 号); 9、 国家和本市其他人民防空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 10、依据国家和本市的具体要求开展相关检查。 三、目标任务 通过编制实施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任务,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检查依规执行行政执法“检查码”制度,规范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依法不予处罚原则,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从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防范“重复查、多头查、随意查”等突出问题,保护人防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执法检查的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主要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等方式。 (二)检查范围 闵行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的从业行为,使用管理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警报器设置点相关单位。 (三)检查依据 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以《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2020版)》为依据,全面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严格按照检查计划逐一开展执法检查。督查、巡查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 五、执法检查安排 按照“分类监管、公正公开、处罚相当”的原则,参考人防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全年共计划开展执法检查254个次,其中日常检查17个次,专项检查117个次,监督抽查120个次。 (一)日常检查(17次) 警报器设置点日常巡检 (1)外观检查:警报器室外扩音喇叭、天线、室内控制终端设备; (2)电源状态:市电是否稳定,插座、开关无异常、线路安全排查裸露老化线路防止短路风险。 (3)环境评估:警报控制设备安装房间及室外警报器平台的环境整洁干净。计划全年开展17次 (二)春节、两会、进博等冬春季节期间重点时段专项安全检查(117次) (1)检查人防工程内消防安全情况,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应急照明的配备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用作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是否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2)检查人防工程内的安全用电情况,包括:电线电缆是否穿管保护、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是否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等; (3)对用作仓储的人防工程所放物品的安全性检查,严防存储违禁品、危险品。 (4)警报器设置点位每年六月至八月重点巡检。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120次) (1)检查人防工程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指示标志、配备应急照明情况,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情况; (2)检查人防工程内是否有违反《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行为情况; (3)检查人防工程设备房使用管理情况; (4)检查人防工程人防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情况; (5)检查人防工程办理使用备案情况。 六、其他监督执法工作 (一)联合检查 1、与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开展人防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全年4次) 2、与区地下空间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全年4次) 3、与区建管委联合开展“多图联审”检查。(全年3次) (二)投诉举报跟进核查 开展涉及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问题核查,加强对问题的闭环及反馈。 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顺利实施,闵行区国动办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检查计划动态调整。
闵行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