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闵行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外聘律师事务所1家,选聘法律顾问律师1名。
二、选聘律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养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执业律师需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历,在人防管理、行政法学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服务经验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职责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2.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公平竞争审查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审理、仲裁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办理等法律事务; 4.参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参与起草、修改标的较大或者涉及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开发建设、涉外等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或者提供专业且具有参考价值的书面法律意见,参与起草有关合同示范文本; 6.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办理; 7.本单位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1)请“阅读原文”下载《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由本人签名,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邮寄至:闵行区疏影路418号,邮编:201199,邮寄材料须注明“应聘法律顾问”。 (三)资格审查与评审 闵行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品行作风等进行比选面试,按照相应流程确定聘任人选。 (四)签约并颁发聘书 闵行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与外聘法律顾问所在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并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附件: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闵行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