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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梅陇镇商品房、社会租赁房、 动迁房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8月8日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文件

 

闵梅府202419

      

关于成立梅陇镇商品房、社会租赁房、

动迁房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保障梅陇镇商品房(包括配售型商品房)、社会租赁房、动迁房平稳有序推进入户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梅陇镇商品房、社会租赁房、动迁房入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黄少波    副镇长候选人

      副镇长

      副镇长

小组成员党群办、规建办社会工作办访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安办、城建中心、城运中心、司法所、梅陇派出所、曹行派出所及关村负责人。

梅陇镇商品房、社会租赁房入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工作办。办公室主任由社会工作办主任兼任。

梅陇镇动迁房入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规建办主任兼任。

职责分工

(一)党群办:负责做好入户工作的宣传和收集社会舆情并及时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处理;

(二)规建办:负责与物业和开发商沟通协调关于商品房、社会租赁房项目房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维修问题等相关事宜;负责项目工程进度跟进,项目达到入户条件后移交社会工作办;负责项目建设情况咨询及相关事项协调;负责制定动迁房具体入户方案,做好入户前期准备工作,与物业和开发商沟通做好入户过程中办公场所的布置、项目建设方面的咨询、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工作及房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维修问题等相关事宜并协调做好入户动迁户的房屋信息核实工作,收取动迁户入户时的相关费用等工作;负责动迁户的民房政策咨询、矛盾化解;

(三)社会工作办:负责制定商品房具体入户方案,做好入户前期准备工作,组建临时居委筹备组;配合市、区房管部门做好社会租赁房入户工作,要求物业公司对入户人员信息录入,协调物业公司做好入户过程中各类费用标准向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工作并收取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和入户验房工作;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四)信访办:负责做好入户过程中社会矛盾的调处;

(五)平安办负责保障入户现场秩序、协助派出所做好突发情况处置;

(六)城建中心:负责协调生活垃圾清运企业与居住区闭环收运管理,会同社会工作办加强对辖区内装修垃圾收运的治理,督促装修垃圾作业服务单位及时接单响应,督促作业服务单位规范收费,会同社会工作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培训,要求物业企业对居住区内装修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及时处理。指导物业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投放设施;

(七)城运中心负责巡查入户后业主私自搭建违建等违法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拆除;

(八)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入户后业主私自搭建违建等违法行为的相关认定与执法工作;

(九)司法所:负责联系律师事务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工作;

(十)梅陇、曹行派出所:负责入户小区道路交通的管制,做好入户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一)相关村: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政策咨询、矛盾化解工作;

(十二)未尽事宜通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488

 

 

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48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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