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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梅陇镇2024年度收益分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月8日
  • 索引号:SY100001105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1-08
  • 发文字号:闵梅府发〔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01-0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文件

闵梅府20251

 

梅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梅陇镇2024年度收益分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级公司(改制村)、企事业单位

《梅陇镇2024年度收益分配工作指导意见》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518  

 

梅陇镇2024年度收益分配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2024年梅陇镇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宏观社会面情况,经研究决策,提出2024年度梅陇镇收益分配工作指导意见。

一、分配原则

贯彻体现“绩效决定分配、聚焦基层基础、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的原则。

二、分配方案

(一)村、镇级公司的分配

1.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和镇级公司党组织、行政班子成员列入镇2024年绩效考核,按照《梅陇镇2024年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闵梅委发〔2024〕25号)文件执行,由镇考核办根据考核结果形成收入分配方案,经镇党委会“三重一大”程序通过。以书面通知为准。

2.村、镇级公司其他成员、所属企业经营者及职工的收入分配,以2023年度分配水平为基准,根据2024年度绩效考核与单位效益确定分配水平,分配方案由隶属的村、镇级公司制定,并经村、镇级公司党组织集体决策程序通过。

收入分配水平:镇绩效考核一等且当年营业利润有结余的,增幅在3%以内;镇绩效考核一等但当年营业利润没有结余的以及镇绩效考核二等且当年营业利润有结余的,增幅在1.5%以内;镇绩效考核二等且当年营业利润没有结余的,增幅基本持平。

个人的收入分配贯彻分配原则,由各单位根据工作表现确定。条线干部的分配原则上不高于单位班子成员。

(二)农民长效收益机制

2024年镇统筹平台对行政村农民长效收益机制的补贴政策暂停。农民长效收益机制由各行政村根据往年安排与当年效益制定方案,按工作程序要求进行落实。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配(包括撤村改制的股份制公司及经济合作社)

股份合作制企业(包括撤村改制的股份制公司及经济合作社)的收益情况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后,参考本意见,收益分配按公司章程(合作社章程)规定执行。

要正确处理好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关系。按资分配要贯彻同股同利,有利就分,无利不分的原则。效益较好的股份制合作企业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企业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参考本意见,维护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

(四)机关、事业单位、居委干部的分配

机关人员的报酬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区对镇的绩效考核,经镇党委会“三重一大”程序决定。

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在职人员列入镇2024年绩效考核,按照《梅陇镇2024年效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闵梅委发202425号)文件执行,由镇考核办根据考核结果形成报酬分配方案,经镇党委会“三重一大”程序通过。以书面通知为准。

区属事业编制人员全年总报酬中除带薪年休假、餐费补贴和独生子女费之外的收入全部纳入年终结算范围,社工及其他人员全年总报酬中除餐费补贴、独生子女费和公务交通补贴之外的收入全部纳入年终结算范围。以书面通知为准。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收入水平原则上不高于编制内人员的收入水平。

三、分配的程序要求

各村、镇级公司按照本意见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须经单位党组织集体决策程序通过,纳入镇集体“三资”监管。村分配方案通过村组织法定程序,经公示通过后纳入镇集体“三资”监管。分配方案报镇收益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改制公司及经济合作社分配方案经镇集资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镇收益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分配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各单位经集体决策程序出具说明报收益分配领导小组审核及镇纪委备案。

四、其他要求

1.人员岗位职级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岗位职级的收入(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严格执行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2690元/月,即全年32280元/人的收入水平)。

3.根据税法有关规定,收入报酬、股份制企业的红利等收入依法进行纳税。各单位应当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4.收入分配工作原则上于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

五、本意见由镇收益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梅陇镇2024年收益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梅陇镇2024年收益分配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管  

副组长:王骏悦、王春美

 员:徐海俊、朱德华、黄清岚、黄  

倪鸿嘉、张毅凯、朱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5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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