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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双溪低空经济产业园”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7日
  • 索引号:SY100001123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4-27
  • 发文字号:闵梅府发〔2025〕7号
  • 发布日期:2025-04-2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文件

 

闵梅府20257

      

关于同意成立“双溪低空经济产业园”的通知

 

梅陇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部

经梅陇镇人民政府第99次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在墨江路356弄26号成立双溪低空经济产业园”,由上海周正实业有限公司统一运营。

“双溪低空经济产业园”以飞行运营、保障服务、综合应用为三大支柱,为无人机及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创新企业提供标准化办公空间、专属飞行试验场及全天候飞行保障服务等全周期产业配套,聚焦上下游企业形成研发、制造、测试、验证、场景应用等完整产业链,重点打造有人机-无人机-eVTOL三位一体的低空经济产业生态圈,促进区域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提升梅陇镇的整体经济实力

特此通知。

 

 

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5427

 

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5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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