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双溪低空经济产业园”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7日
- 索引号:SY100001123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4-27
- 发文字号:闵梅府发〔2025〕7号
- 发布日期: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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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文件
闵梅府发〔2025〕7号
关于同意成立“双溪低空经济产业园”的通知
梅陇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部: 经梅陇镇人民政府第99次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在墨江路356弄26号成立“双溪低空经济产业园”,由上海周正实业有限公司统一运营。 “双溪低空经济产业园”以飞行运营、保障服务、综合应用为三大支柱,为无人机及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创新企业提供标准化办公空间、专属飞行试验场及全天候飞行保障服务等全周期产业配套,聚焦上下游企业形成研发、制造、测试、验证、场景应用等完整产业链,重点打造“有人机-无人机-eVTOL”三位一体的低空经济产业生态圈,促进区域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提升梅陇镇的整体经济实力。 特此通知。
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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