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电话:021-64970000,电子邮箱:mlz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梅陇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作为工作指引,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确保政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主动公开工作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梅陇镇认真对政府产生的公开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主动公开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本年度,梅陇镇未制作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在闵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执法类信息6条,财政信息25条,规划计划类、业务类、公告公示类、组织机构类等信息16条。公文公开率达到88.8%以上。 2.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梅陇镇总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3件。予以公开的有9件,部分公开的为0件,无法提供的为3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 今年共有3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转为主动公开,梅陇镇将继续做好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梅陇镇镇已建立相关领导总负责,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各相关单位、部门科室紧密配合的工作网络。第一时间传达并贯彻执行区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本镇情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细致部署镇相关工作。工作中,镇政府办公室执行岗位AB角制度,一方面积极参与区举办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领会精神、明确思路;同时,与本镇相关单位、部门加强沟通,掌握动态信息、了解热点、焦点,传播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由政府办公室全面执行公开信息发布和平台维护工作,专人专职、定岗定责,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依规、主动及时地将相关信息于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进行发布。 5.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管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评估利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如主动公开的数量还需进一步加大,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量投入、服务的及时性与便民性尚待加强。今后,将围绕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服务等方面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在依法答复的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在推行政务公开的实践中,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不断提高认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
当前位置:
2019年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