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双管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沪府〔2014〕2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的指导意见》(沪绿容〔2015〕25号)、《闵行区关于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闵市政市容联办〔2015〕5号)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镇城市管理的综合水平,现就梅陇镇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强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职责,成立梅陇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镇长朱蓉蓉担任组长,镇城管中心主任许永清、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顾建平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文明办、经发办、社发办、综治办、大联动、社区中心、招商中心、农服中心、房管办、水务站、卫监所、工商所、食药监分所、梅陇环卫公司、梅南环卫公司、梅陇派出所、曹行派出所、各村(居)委、各镇级公司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镇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管中心检查科,镇城管中心副书记李兰芳任组长,工作人员由镇城管中心、城管执法中队抽调落实,开展宣传准备、排摸登记、审核签约、总结归档等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管理办法》为依据,以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镇复审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建立、完善责任区管理信息台账;加强宣传、告知、督促,提升责任区管理知晓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条块联动,提升责任区综合管理实效,并逐步解决无序设摊、跨门营业等市容管理顽症。在全镇范围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示范区域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进我镇整体市容环境面貌迈上新台阶,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市容环境自律、自治、共治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宜居、宜商、宜业”梅陇新城区。 三、时间节点 (一)宣传准备阶段(3月份) 开展业务培训。先行对镇工作组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的确定、责任范围划分及责任区管理标准和要求。开展宣传发动。由镇工作组制作道路宣传对旗、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发放至各基层单位,深入沿街、社区、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重点区域开展专题宣传,营造落实责任区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排摸登记阶段(4月份) 由各属地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力量结合,分区域组织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摸。逐户核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信息,明确责任人、责任区范围、责任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排查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并登记建档。 (三)审核签约阶段(5月份) 由镇工作小组及属地单位力量共同推进沟通签约工作,向辖区内责任人发放《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告知书》。告知书由镇城管中心负责统一制作发放,一式三份,由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城管中心、城管执法中队各执一份。签约后,落实长效巡查、沟通和监督,强化责任人对责任区管理的自律机制。 (四)总结归档阶段(6月份) 全面总结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责任制度和协调制度,做好资料信息的归档整理工作,严格执行“一店一档”制度。严格按照市、区相关考评标准开展考核评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基层属地单位要高度重视,形成相应的推进工作机制,组件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人员措施,条块联动、以块为主,落实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的组织推进、日常管理、综合治理。同时,可结合区域情况吸收社会辅助力量参与责任区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居民区党建、居委会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的优势推进责任区管理,努力形成单位自治、社会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市级部门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宣传要求,3月份在全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主题宣传活动。由镇工作组制作道路宣传对旗、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在辖区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各属地单位在责任区管理工作推进期间,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画廊、社区宣传屏、宣传横幅、社区小广播等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并进一步固化环境文明志愿者机制。积极发动居民群众、社会第三方机构组建的志愿者巡查队,对不规范的责任区单位开展监督、劝导等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做到应知皆知。 (三)加强培训,明确责任 镇责任区管理领导小组将组织针对全镇责任区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通过强化培训进一步掌握和明确镇、村(居)公司两级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区工作人员的职责,明确责任人的确定、责任范围划分及责任区管理标准和要求。开展对工作组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强化对辅助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管理标准,规范管理范围。注重责任区管理自治组织和广大市民的普及教育,形成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 (四)先行先试,示范引导 镇责任区管理领导小组将积极推动在大型商业圈(商业街)、居民集聚区、辖区主干道等区域,率先开展的责任区创建先行先试。强化业务指导,检查考核,确保《责任告知书》发放、上墙,信息台账建立,责任区管理示范区域创建等一系列试点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总结和探索先行先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召开责任区管理先行先试总结交流会,以点带面,在全镇范围逐层复制、推广。 (五)加强考核,强化执法加强前端管理,充分利用管理执法下沉的契机,管理、执法并重,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考核。镇责任区管理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提高对跨门营业、违规设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率,强化执法对管理工作的支撑、保障效能;同时,各基层单位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将纳入市容管理实效考核范畴,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及第三测评开展对责任区管理工作的专项考核,切实提高责任区管理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我镇顺利完成市容环境责任区年度创建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基础信息台账 各基层单位要依据市绿化市容局发布的责任区范围划分标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4月底前,做好责任区域划分,完成区域内相关道路、单位、店面等责任区责任人信息的排摸和档案建立,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相关信息档案要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做到一路(街)一档、一店一档;责任人名称、责任区具体范围、责任人经营范围、责任人履约情况等基本信息记录详细、更新及时,并实现责任区信息档案的条块共享。 (二)加强宣传,着力提升告知率和知晓率 镇工作组统一印制新版《责任告知书》,会同各基层单位以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完成《责任告知书》的填写与送达工作,以书面方式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利及义务,确保6月底前全镇责任区送达告知率和上墙公示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管理办法》的宣传,各街镇要以“人人参与门责维护,家家共享美好环境”为主题,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阵地,在全镇掀起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宣传高潮,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市民对该项工作的知晓率。 (三)完善机制,深化责任管理示范区创建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各自责任区范围内,开展“五有机制”管理示范区创建。一是要有经费保障机制。为确保责任区管理落实常态长效,建立责任区管理队伍、制度、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机制。二是要有常态管理机制。建立以日常宣传、告知、送达、建档、巡查、劝阻以及日常事务处理为主的责任区日常管理工作机制。三是要有网格管理覆盖机制。要确保责任区网格化全覆盖,建立责任区网格管理快速发现和快速处置机制。四是要有联动治理机制。针对区域难点、顽症以及日常管理中的综合性问题,要依托镇大联动平台,开展定期联合整治和专项治理。建立镇、村(居)公司联合、条块联动的综合治理推进机制,按照“管理为先,执法跟进”的思路,强化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食药监等执法部门对管理工作的支撑、保障效能。五是要有自律自治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推进行业自治和自律。各基层单位要积极参与、发动和组建“路管会”、“弄管会”、“商管会”等形式的行业、群众自治组织,推动区域内“自循环”管理模式的形成。 附件:1.《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 (沪府令〔2014〕24号) 2.《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划分标准(试行)》 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责任告知书(样板)》 4.《梅陇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5.《梅陇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6.《梅陇镇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7.《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宣传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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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陇镇关于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