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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年3月24日

   

各村(居)委、公司:

  梅陇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海市闵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行“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将拟定的《梅陇镇推行“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梅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梅陇镇推行“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3〕89号)和闵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推行“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闵食安委[2014]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梅陇镇食品安全基层网络建设,推动食品安全工作重心、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构建食品安全工作“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格局,通过在村(居)委、公司建立健全“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加大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治理,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为全面提高辖区食品安全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机构,充实人员

  各村(居)委、公司成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工作站站长由村(居)委主任或公司分管领导兼任,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下设“三员”兼职队伍,即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宣传员由村(居)委的卫生干部兼任,协管员由综治社保队员兼任(如兼任2个小区工作暨为2个小区共有的协管员,无协管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人员兼任),公司协管员、信息员由专职安全干部兼任,信息员由村民小组长或居民楼组长兼任(无信息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安排人员兼任)。具体工作职责见附件1。

  (二)落实村(居)委、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村(居)委、公司要根据“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方案,分工落实到位。

  1. 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村(居)委、公司是其管辖区域内食品安全主要责任单位;村(居)委主任、公司分管领导作为站长对食品安全工作站和“三员”负总责;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在管辖区域内开展各项食品安全工作;

  2. 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例会。村(居)委、公司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各类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传达和布置有关工作任务,做好会议留档记录工作;

  3. 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村(居)委、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有奖举报宣传,可适时联系镇食安办、镇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监管人员安排知识讲座,提高居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开展食品安全排查,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各村(居)委、公司每月组织对居民社区、城中村、出租的仓库和厂房、动拆迁场所空置民房、行政区域结合部、各类市场边缘以及外来人口聚集点等区域开展“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以下简称“四黑”)、无证照餐饮和无证照食杂店等的集中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积极上报镇食安办并配合监管部门落实查处。各村(居)委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应急事件时要做到边处置、边报告。

  (三)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

  1. 各村(居)委、公司应根据《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工作台帐》(附件2)要求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台账,由各单位宣传员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和宣传工作台账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排查情况上报镇食安办。

  2. 加强食品安全基础数据排摸,对辖区涉及餐饮和食杂店、食品仓库等食品类经营户信息及时录入《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工作台帐》中,并做好定期更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公司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增强责任意识,稳步推进,确保覆盖所有村(居)委、公司。各村(居)委要明确职责,做实、做好基层食品安全管理队伍,保持兼职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委、公司需在年内完成“一站三员”的人员配备、落实工作站各项工作责任制。梅陇镇将逐步推进“一站三员”业务知识的培训,联合镇食药监所不定期检查指导“一站三员”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居)委、公司要根据方案要求,尽快健全组织、配备人员、落实责任,夯实食品安全管理基础。

  (三)加强考核奖惩

  “一站三员”工作开展情况将逐步纳入村(居)委、公司全年考试,考核结果纳入年底对村(居)委、公司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中。镇食安委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突出的工作站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站及优秀成员每年进行表彰。

   

  附件:1. 《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工作职责》

            2. 《村(居)委食品安全工作台账》

   

  梅陇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

   

  

 

 

附件1

  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安全工作站及其站长职责

  (一)食品安全工作站职责

  1. 针对居民社区、城中村、出租的仓库和厂房、未拆迁的空置房屋、各类市场及其边缘、外来人口聚集点等区域,开展“四黑”,餐饮和食杂店及食品经营户等的登记备案工作;

  2. 积极落实基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现报告机制;

  3. 利用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讲座、有线网络、社区刊物及发放各类宣传品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4. 加强与镇政府和镇食安办的沟通,协助镇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办酒场所、农村自办酒席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5. 配合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生产加工窝点等的取缔,配合开展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联勤联动活动。

  (二)食品安全工作站站长职责

  1. 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并领导村(居)委、公司的“三员”开展工作,加强对“三员”的考核;

  2. 健全村(居)委食品安全网络,督促各项制度和工作落实;

  3. 组织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四黑”窝点、餐饮、食杂店的基数及动态变化等;

  4. 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食品安全“三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安全宣传员职责

  1. 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社区刊物及发放各类宣传品等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2. 发动居民和志愿者等力量,查找举报隐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张贴海报等,协助开展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

  3. 协助镇食安办及食药监所对辖区内农村办酒场所的信息统计上报;

  4. 配合站长做好食品安全其它工作。

  (二)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 针对居民社区、城中村、出租的仓库和厂房、未拆迁的空置房屋、各类市场边缘以及外来人口聚集点等区域,开展“四黑”排查;

  2. 对区域内的餐饮和食杂店及其他食品经营户进行排查;

  3. 开展无证食品窝点取缔前的踩点和现场保护等工作,配合开展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联勤联动活动;

  4. 加强与村(居)委、街镇食安办的沟通联系,协助街镇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三)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1. 排摸汇总辖区内“四黑”、餐饮和食杂店及其他食品经营户等的情况,及时上报工作站;

  2. 收集当地村(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工作站;

  3.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及时报告工作站;

  4. 配合站长做好食品安全其它工作。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