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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陇镇产业项目准入目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2月25日

各村(含改制村)、公司:

  《梅陇镇产业项目准入目录》已经2016年2月23日镇长办公会议第72期(总92期)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3日



梅陇镇产业项目准入目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优南拓、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继续深化“三大工业园区、四大现代服务板块”的建设升级,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促进梅陇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特制定本目录。

  一、发展目标

  按照闵行区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坚持“高端化、集约化、服务化”产业发展原则,二三产业并重,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积极构建更完善的产业布局,提升梅陇产业竞争力,不断推动本镇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

  二、准入项目范围

  (一)先进制造业

  1、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航天航空、交通运输等)。

  2、新一代信息技术(芯片集成电路技术、新型显示技术、新一代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等)。

  3、生物医药(新医药、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等)。

  4、新材料(先进功能性材料、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超导材料、能源材料、智能材料、纳米材料等)。

  5、智能制造(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智能控制系统、智能电网、传感器与智能仪器仪表、3D打印、工业软件等)。

  6、高端消费品(具有良好品牌效应的服装、食品等)。

  (二)生产性服务业

  1、总部经济(制造类、研发类、管理类、投资类、贸易类)。

  2、软件开发和信息服务业(软件开发、信息系统研发等)。

  3、研发设计服务(第三方研发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检验认证服务等)。

  (三)现代服务业

  1、文化创意产业(现代传媒、网络视听、工艺美术、设计服务、文化会展等)。

  2、互联网增值业(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网络招聘、搜索引擎、第三方支付等)。

  3、大健康产业(医疗和健康管理、休闲旅游、商务娱乐等)。

  4、现代商贸(“互联网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

  5、新兴金融服务(风险投资、信贷担保、保险、股权投资、管理类金融服务等)。

  (四)实体生产项目:

  1、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500万元/亩以上。

  2、产出强度:达到800万元/亩/年以上。

  3、税收强度:达到80万元/亩/年以上。

  三、淘汰类、限制类(负面清单)

  严格按照《闵行区工业行业限制类、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严格限制以下行业:

  1、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难以保证生产安全的项目、有严重污染又难于治理的项目、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投资强度不够的项目。

  2、容易产生纠纷和隐患的各类中介、培训机构等,低注册资本、低产出、低税收的行业。

  3、其他不符合梅陇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行业。

  四、其他事项

  (一)本目录由梅陇镇招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负面清单



附件

负面清单


  一、实体生产项目类

  1、化工

  (1)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

  (2)单线产能3000吨/年以下普通级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生产装置。

  (3)产能1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

  (4)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装置。

  (5)改性淀粉涂料。

  (6)改性纤维涂料。

  (7)软边结构自行车胎,以棉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输送带和尼龙帘线为骨架材料的普通V带,轮胎、自行车胎、摩托车胎手工刻花硫化模具。

  (8)拉丝强度3.5GPa、T300强度以下的普通碳纤维。

  (9)油墨生产总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

  (10)肥料行业中的磷肥产品。

  2、有色金属

  (1)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2)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3)小氰化池浸工艺、小冶炼提金工艺。

  (4)无环保措施的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的简易酸浸工艺。

  3、建材

  (1)石棉水泥制品生产线。

  (2)20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

  (3)20万件/年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能力。

  (4)1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5)5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沥青基防水卷材。

  (6)矿物纤维生产线。

  (7)15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石膏(空心)砌块生产线。

  (8)手工制作墙板生产线。

  (9)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和制口及其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10)一次冲洗用水量9升以上的便器。

  (11)角闪石石棉(即蓝石棉)。

  (12)非机械生产中空玻璃,双层双框各类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

  4、机械

  (1)热处理铅浴炉。

  (2)热处理氯化钡盐浴炉和氯化钡淬火工艺(特种用途除外)。

  (3)3000千伏安以下碳化硅冶炼炉。

  (4)焦碳炉熔化有色金属。

  (5)中频发电机感应加热电源。

  (6)铸/锻件酸洗工艺。

  (7)用重质耐火砖作为炉衬的热处理加热炉。

  (8)插入电极式盐浴炉。

  (9)无法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冲床。

  (10)粘土砂干型/芯铸造工艺。

  (11)10KV、6.3KV S7及以下系列变压器。

  (12)非配套的电镀、酸处理、镀铬等金属表面处理(再制造除外)。

  (13)电镀铅合金、含硝酸银镀等工艺。

  (14)手工电镀工艺(金、银等贵重金属电镀除外)。

  (15)燃油外热式坩埚盐浴炉。

  (16)氰化物镀锌工艺。

  (17)燃煤/燃气发生炉热镀锌工艺。

  (18)铸造采用燃油加热炉。

  (19)热处理后碱性氧化发黑工艺(工业园区外)。

  5、其他

  (1)水资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

  (2)工业区外及直排水体的印染企业。

  (3)普通照明白炽灯、高压汞灯生产线。

  (4)液汞电光源生产线。

  (5)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二、现代服务业类

  1、容易产生纠纷和隐患的各类中介机构。

  2、总部不在本区域的教育培训分支机构等。

  3、不符合梅陇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低注册资本、低产出、低税收的行业。

  4、经营高危化工品等商贸和运输类企业。

  5、其他高风险、隐患多的行业。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